【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3年08月15日讯】《真实的江泽民》第七章 江泽民的GDP
第四节 侵吞国有资产
在80年代末期,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三分天下”的局面: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亏损,还有三分之一暗亏。而到了1994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已扩大到48.6%,个别省份甚至达到60%以上。到1996年上半年就出现这样令人震惊的情况:这一年的头4个月累计,国有企业利润盈亏相抵后净亏损215亿元,而1995年同期为盈利151亿元;国有工业企业生产增速仅5%,明显低于正常运行,企业库存上升,产销率下降,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盈利不抵亏损的全领域净亏损。
制度性腐败的彻底实现
所谓的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开始的。自从1983年以来,中国的企业改革已经通过“渐进”方式走过了几个阶段:从国有国营到放权让利;政企分开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制度与抓大放小。但是无论怎么改,都没有根本改变国有企业低效的问题,因为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党必然控制经济命脉从而控制国有企业,企业的经理层享有对国有资产如同对私人财产般的支配权,而无须对国有资产的损失负责。
在这个前提之下的“改革”自然成了官员掠夺国有资产的盛宴。中共的官员们在这个过程上花样百出的进行“私有化”——把公家的财产在“界定”、“转让”、“置换”、“赎买”等等摩登名词的外衣之下囊入私人的腰包。江泽民的放手腐败在这里得到了最彻底的实现。
2010年,山西省临汾市下属的蒲县曝出个大新闻——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涉嫌犯罪“创下”的山西焦煤反腐第一案。一审对郝鹏俊及其家人和煤矿判处的3.2亿多元罚金,创下了中国各级法院判处的罚金刑最高记录。山西省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厅级干部王有明被“双规”。
事情源于2001年,占山西省沁水县的财政收入60%的“三矿一站”实行改制,代表“三矿一站”的沁水县国资局与4家公司草签了合组“沁和煤业”的合作协议。“三矿一站”合为一个股东,由沁水县国资局代表。新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三矿一站”占25%的股份,仅值1,250万元!这个数字甚至比被沁水县委、县政府及沁和煤业认可的“审计”报告评估的“三矿一站”总资产4.2亿元、净资产1.2亿元都低了好几倍。在改制过程中除实物资产外,“沁和煤业”对“三矿一站”的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无形资产不付出任何代价,原国有企业享有的资源被“沁和煤业”无偿占用。
沁和煤业的法人代表不良商人吕中楼借助时任关键要职的王有明的黑手达到了将国有资产几乎以零代价的方式转移到了个人名下。以沁和煤炭资源总储量10亿吨来计算,要想获得采矿权至少要拿出10亿资金。而实际上转为民营企业的“沁和煤业”分文未花,侵吞巨大的国有资源。之后,“沁和煤业”又以同样的手段连续在沁水获得两座国有煤矿、两座集体煤矿,总资产超过800亿人民币。
把国企卖给自己
寻租(英文:Rent Seeking),又称为竞租,是为获得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所从事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在当今的中国,一个典型的寻租行为就是官员利用其职位获得法律和制度规定以外的各种权力,这些权力给他们特殊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进行腐败有多种,而侵吞国有资产则是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的一个突出现象。
2011年12月,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观超因贪污公款2,629万余元、挪用公款400万元,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观超一直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自己的追求。重庆检方发现,在王观超的一个笔记本上发现他在2001年写的一段话:“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为此,他刻苦钻研财务会计知识,并聘请退休的司法人员当公司“法律顾问”;用搬家公司搬走关键账目,藏到难以发现的城郊;不住自己的房子,而在对面租住,专门观察自家动静……这些特别的举动都出自王观超。办案检察官说:“他是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
2006年8月8日,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改制,被作价828万元卖给了一家名为“北京恒源投资公司”。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陈卫民说,实际上这家“北京恒源投资公司”是王观超此前在学校进修时,以三万元的价格从一个同学处买来的,近年来几乎没从事任何业务。由此一来,王观超成功地把国企卖给了自己。
通过改制中的漏洞,王观超一举把自己侵吞的公款“变现”:2005年,王观超通过自己控制的天津三九公司,将207万元公款以购车为由转到天津德凯汽车销售公司,后又要求对方将这笔钱汇到自己控制的北京丰达百通公司,天津三九将这笔资金往来在会计账上记为退款。后来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挂牌出让,天津三九未纳入审计,这笔钱就被王观超侵吞;2003年至2006年,王观超将703.6万元售车收入存入公司小金库,在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账上以结账成本方式将其冲平。期间王观超取走了481.6万元,还剩222万元。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挂牌出让时,这笔资产被隐瞒不纳入审计,被王观超侵吞……
政府的巨额债务
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国有资产流失总量有多少不得而知,但由此产生的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则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财经国家周刊2012年4月的一份报导,2010年末,中央政府的显性负债,即其对内及对外国债余额为67,548.11亿元。中央政府的隐性负债则包括铁道部负债总额为18,918亿,三大政策性商业银行负债46,121.2亿,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4万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存在约4,394.6亿元的债务。中央政府的总负债达17.7万亿。
各级地方政府到2010年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另外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以及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需要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根据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截止2010年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金额总计40,065.4亿元。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达10.7万亿。
中央和地方政府总债务达28.4万亿,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71%。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在薄熙来担任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期间,该市为帮助薄熙来获得中国政府的高层职位,努力追求经济增长,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债务。薄熙来2007年担任重庆市委书记之后,重庆各家银行的贷款量激增。美国西北大学中国地方债务问题专家史宗瀚(Victor Shih)表示,重庆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国有开发商在2011年年底的负债共有1万亿元。
(节选自《真实的江泽民》第七章;作者:《真实的江泽民》联合写作组)
(责任编辑: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