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是国家的首要政策。康熙皇帝的强国富民的经济政策是怎样的呢?本文即试图探讨和回答。
康熙帝(即爱新觉罗.玄烨)是清朝第三代皇帝,也是中国杰出帝王之一。他在位共六十一年(1662~1722年),创造并成就了强国富民的巨大伟业。他在发展经济事业中,尽心竭力,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较为主要的有:
一、调整政策,废除“圈田令”
原先,顺治元年(1644)清军入主北京后,满洲贵族大量涌进内地。清朝政府为了满洲贵族的利益,曾在四年中,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当时圈占的地区是直隶、山东、山西三省,其中以直隶的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县为最。圈地的结果是人民破产、逃亡,既破坏了生产力,又人为的激化了民族矛盾,造成社会秩序动荡不安。
康熙帝有鉴于此,便于康熙八年(1669年)下令:“比年以来复将民间房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衣食无资,流离困苦……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清圣祖实录.卷三十》)至此,祸国殃民的圈地举措,得以彻底结束。
二、免除“人头税”,实行“摊丁人亩制”
在中国以往的社会里,人民除交纳田赋外,还要另交丁税(即人头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政府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丁银额作为固定丁银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清圣祖实录.卷二四九》)。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康熙皇帝又下令在四川、广东两省,进行试点,不再另收丁税,把固定的丁税,按地亩的多少,分摊下去,合并到地亩税里,一体征收。这种办法叫做“地丁合一”或“地丁银”,也叫作“摊丁入亩”制度。
摊丁入亩的数额大致是:原来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的丁银,使田赋改为纳一两一二钱,不再另收人头税。这种税收制,不仅保证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也减轻了穷苦百姓的负担。到了雍正时期,这种税收制度,终于在全国普遍实行,并一直成为中国税收的定制。
三、招民垦荒
康熙帝为了开辟荒地,多次宣布放宽荒地起课年限,后来又发展为凡新垦土地,均“不事加征”。他又鼓励地主乡绅组织人民垦荒,规定凡垦田20顷以上,授以县丞或把总之职;垦田百顷以上,授以知县或守备之职。
这种办法施行的结果,使天下田土“开垦无遗”,收到“尽皆耕种”之效。据统计,到康熙六十一年时(1722年),比顺治年间耕地面积增加了将近600万顷。
四、行“更名田”
在明末农民起义过程中,有不少官僚地主和皇亲国戚的“庄田”,已转为农民和中小地主所有。清王朝建立之初,曾规定这些土地,除缴纳常税以外,还要交纳“易价银两”,作为地租,政府才承认这些农民和中小地主对“庄田”的所有权,叫作“更名田”。
康熙九年(1670年),康熙帝发布诏令:承认这些田地可以“永为世业”,与其它民田一样,只交常税。对于已交过“易价银两”的,可以从来年的常税中冲洗。这个诏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积极作用。
五、修治黄河,淮河和永定河
清朝初年,黄河多次泛滥成灾,在河南、安徽一带经常决口,后来竟改道与淮河合流,从今天的苏北地区入海,既影响了漕运,又使许多良田成了沙洲,严重的威胁着国库的收入和人民的生活。
对此,康熙帝表示十分关切。他曾把“三藩、河务、漕运”作为其时三件大事,并亲自书写成条幅,悬挂于宫中大柱上。他选派靳辅(人名)为河道总督,又对治河专家陈湟,委以重任。经过十年(1677~1687年)的辛苦经营,终于使黄河、淮河各归故道。
永定河原名浑河,又称“小黄河”,在流经北京附近时,常常淤塞成灾。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清政府招募了十几万民夫,在芦沟桥附近的良乡到东安,开掘了一条200里长的新河道,使原来的斥卤之地,成为膏腴良田。康熙帝曾亲自视察,并将浑河改名为“永定河”赋予永远安定之义。
六、“利商便民”和取消“海禁”
在清朝初年,凡手工业工匠,均另有匠籍,要按政府规定服劳役,或者交纳班匠银代役。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他下令将班匠银并入田赋中征收,从而使工匠们,都摆脱了人身的控制,有利于促进手工业发展。对于商业,康熙帝也本着“恤商”和“利商便民”的原则,禁止官商利用权势,强索、购买私人的工商业品,不得向商人征收重税和摊派苛捐杂税。
特别要强调的是,康熙帝宣布取消“海禁”。原来,在清王朝建立之初,为防止东南地区的张煌言、郑成功等人北上抗清,曾颁布过“迁海令”,规定凡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各省居民,均得内迁30里,并禁止片帆只船出海,否则以通敌论处。这样一来,渔民不敢出海捕鱼,盐户无法在沿海煮盐,连外国的商船,也不能停泊靠岸。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他下诏取消“海禁”,让原来被迫内迁的人民,重返故地,重操旧业。又准许国内商人,出海贸易。对于外国商人,则设立商馆,以利通商。为了发展对海外诸国的贸易,康熙帝还诏令在广州、漳州、宁波和云台山等四处,设立海关,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
以上是康熙帝为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由于调整了国家的各项政策,革除了过去的种种流弊,使得在他治理的后期,社会秩序安定,国库储存充足。
即以耕地面积而言,据统计:在顺治八年(1651年)时,全国耕地面积为290多万顷,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时,已增加到740多万顷。又如人口一项,据统计,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只有2,460万(这个数字显然不够准确),由于废除了在中国行之几千年的人头税,人口急剧上升,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全国人口达到2.055亿多人。到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更增加至3.6亿人以上。在封建社会里,人口增加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正是:
一代圣君,
强国富民;
呕心沥血,
废食忘寝;
尽智竭力,
举措公允;
政策恰当,
施惠众生;
家国双利,
青史芳馨!@
(事据《清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