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欧盟法庭做出一项判决,德国当局可以通知消费者哪个厂家生产、加工或者售卖的食品无法食用,即使这些食品对健康没有危害,也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消费者。
欧盟法庭做出这一判决是因为德国发生的一个案件。下面是案件详情。
2006年1月16日和18日,德国巴伐利亚州Passau市的兽医局检查了专门经营野味的厂家Berger Wild GmbH公司的几个经营地点,结果表明,那里的部分肉类不合适食用,有味道、发霉或者变酸了,有些甚至已经开始腐败,在一份肉里还查出了沙门氏菌。另外,他们还将便宜的普通鹿肉当成昂贵的驼鹿肉卖。
巴伐利亚州消费者保护部告诉厂家,如果厂家自己不及时主动将检查结果,尤其是有关卫生状况的结果告诉公众的话,那么当局就会通知公众。厂家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检查食物时有可能出现味觉上的偏差,但是其实这些肉对健康是没有危害的。厂家认为没有必要通知公众,但是可以出一个通知,让买了这些肉类的顾客去卖肉的地方换新鲜的肉。
巴伐利亚消费者保护部部长显然对厂家的反应非常不满意。他在一个星期后,也就是2006年1月24日、25日和27日三天的媒体通告中将此事公开。媒体通告中写到,当局对这个厂家进行了检查,厂家某些经营地点的卫生条件非常差,所以这些地方加工的肉类不允许出售。
媒体通告的作用不小,几天之后,2006年1月31日,Berger Wild GmbH公司申请破产。
2006年秋天,巴伐利亚州法院判公司拥有人Karl-Heinz Berger犯有欺骗罪,判两年刑(缓刑),因为其将便宜的普通鹿肉当成昂贵的驼鹿肉卖给了家俱连锁店IKEA。但是法官也强调,并没有任何能够影响人健康的肉类流入市场。即使几百公斤雉鸡肉的加工卫生条件非常差,但是肉里面还是没有发现有病菌。
事到如今,这家公司不但不知道检讨自己,反而认为消费者保护部过早发布媒体公告,以致于让公司倒闭,于是提出诉讼,要求巴伐利亚州当局赔偿720万欧元。
德国法律允许当局将检查结果通知公众,包括那些不适合食用、但是还没有对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但是这还不够,州法院向欧盟法庭提出问询,在这一点上,欧盟法律和德国的法律是一致的:公布这些信息并没有违反保密义务。另外欧盟法庭还强调,只要肉类外表看上去有问题,不管是否会对健康产生影响,都可以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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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