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汉时关(六)
闻过必改
需要言论自由的不仅是民众,废除了“诽谤罪”,开放言论自由,孝文帝和汉朝廷因此得到的好处更多。刘恒纠正了被错判的将军魏尚一案,就是一个明证。
边境云中郡(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的太守魏尚,是一员良将,他治军严明,爱惜士兵。但是有一次,魏尚在战报中写的杀敌人数比实际人数多了六个,朝廷因此认为魏尚有虚报战功之嫌,把他撤职查办。
有一天,刘恒和中郎署长(总统府卫队长)冯唐聊天,得知冯队长的祖父是赵国人,因为刘恒以前的封地代国和赵国很近,两人便谈的越来越投机,自然的就谈到了赵国名将廉颇和李牧。刘恒感慨的直拍大腿:“我为什么就得不到廉颇、李牧这样的将军,有了他们,我还用得着担心匈奴吗?”没想到,冯唐却说:“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给您廉颇、李牧,您也不会用。”刘恒差点呛到,心说,你能不能好好唠了,一生气转身进屋了。
过了一会,刘恒冷静下来,把冯唐叫了进来:“当着那么多人,您都不给我个台阶下,您就不能私下跟我说吗?”冯唐答:“我是个粗人,不知道忌讳。”刘恒因为最近匈奴骚扰边境的事,正闹心呢,就问他:“您为什么说我不会用廉颇、李牧?”
冯唐接着这个问题,开始“教育”刘恒:“我听说古时候任命将军,君王要跪着给将军推车,而且还告诉将军:‘朝中的事我来管,外边的事您说了算。’军功和赏赐都是由外边的将军决定,回来的时候再上报给朝廷, 这不是空话。我爷爷说李牧当初就是这样。现在,我听说,魏尚当太守的时候,把军中市场上收的税都分给士兵,还自己掏腰包买牛肉给手下的军官们吃,匈奴因此不敢靠近云中要塞。将士们努力战斗,现在仅仅因为战报的数字有一点不符合,就撤了魏尚的职,还要关他一年。我从这件事上看,认为现在就算有李牧、廉颇,您也不会用。”
于是,“文帝说(通‘悦’)。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复以为云中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刘恒一听,乐了,原来这么回事啊。他立即让冯唐带着自己的符节,去向魏尚发布“元首特赦”。魏尚复职,匈奴又头疼了,汉朝边防却多了保障。
“肉刑”无踪
刘恒的法律改革并未就此结束。齐国的太仓令(粮食局长)淳于意犯了罪,要受“肉刑”——要么被削掉鼻子,要么被砍掉脚,最低限度也得在脸上刻上字。有关部门要押他到长安关押。
淳于局长的小女儿淳于缇禜很伤心,跟着老爸一起进京了。她给“国家最高领导人”刘恒写了一封信:“我父亲在齐地做官,大家都说他公正廉洁,现在他犯了法,要受肉刑。我很悲伤,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受了肉刑之后就不能复原了。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机会了。我愿意到官府作奴婢,代替父亲赎罪,让父亲能有个自新的机会。”
淳于缇禜言辞如此恳切,而且淳于小姑娘的处境引起了刘恒的共鸣,因为刘恒也是个孝子,而且被后人列入“二十四孝”之中。在刘恒还是代王的时候,有一次,薄太后得了重病,刘恒常常整夜不睡在母亲床边照顾,给母亲的汤药,他都要先亲自尝尝有没有什么问题。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薄太后一病三年不起,刘恒从未懈怠——“盎曰:‘陛下居代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所尝弗进。’”(《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淳于缇禜此时的心情,刘恒感同身受,他以此为契机发布了废除“肉刑”的诏书:“我听说在舜帝的时代,因为罪犯的帽子和衣服要画上特别的图形,而且衣服样式也不同于其他人,用这个方式让他们知道耻辱,百姓们却因此而不犯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呢?因为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现在的刑罚有三种肉刑,但是犯罪行为却不断出现,这不是因为我德行不够、教化不明吗?对此,我很愧疚。所以说教化的方法不对才导致民众犯罪。《诗经》上说:‘贤德的君主,应该像父母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 现在人们犯了过错,没有教化就施加刑罚,堵死了他改过自新的路。我很可怜这些人。施用刑罚让人肢体断裂,在皮肉上刻字,这些终生不能复原。这是很不贤德的行为,怎么配称作民众的父母呢!从此废除肉刑。 ”
这道诏书虽然是由淳于缇禜上书引发的,但绝不是刘恒的心血来潮,母亲薄太后、妻子窦皇后都是“道家”学说的忠实粉丝,刘恒生活在这样一种家庭环境中,自然形成了重教化、轻刑罚的思维方式。
德化天下
在《史记‧孝文本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群臣如张武等受赂遗金钱,觉,上乃发御府金钱赐之,以愧其心,弗下吏。”就是说,张武等几个大臣接受金钱贿赂,被刘恒发现了,刘恒从御府中拿钱送给他们,让他们内心惭愧,而没有把他们交给官员处理。
如果对帝制社会的职能部门稍加了解,我们会发现刘恒处理的很巧妙。现代人因为受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常常误以为皇帝可以随意支配国库。其实不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帝制时代,国库和皇帝的钱是分开的,说白了,皇帝就像是政府里薪水最高的公务员,也要按时领薪水,所以有专门帮皇帝管“私房钱”的一帮人,各朝代名称不同:清朝时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内务府”,明朝叫“内帑”,汉朝时就是“少府”。刘恒取钱的御府就是“少府”的一个下属。
也就是说,发现张武等人受贿之后,刘恒既没有向“反贪局”检举揭发,也没有因为张武是自己的老部下,就睁一眼闭一眼。他用了更高明的办法,自己掏腰包送给张武等人,来感化他们。在中华传统文化很强势的社会背景下,“暗室亏心,神目如电”这样的话,对人而言,不是一句俗语,更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真理。因此,即使有官员一时财迷心窍,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其中绝大多数毕竟良心未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绝不能和当今的“天价烟局长”“周至尊”、“戴表哥”等相提并论。在这种环境中,道德的约束往往比律法有效的多,刘恒式的以德服人才是真正的治本之法。
刘恒不仅“专务以德化民“(《史记‧孝文本纪》),而且“轻徭薄役”——他采纳晁错的意见,把田租减为三十税一,也就是农民需要交的税只占自己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不到4%,在刘恒执政后期的十二年,农民甚至完全不需要交税。可见,在汉文帝时,是不存在“三农”问题的。
很多时候,百姓其实不需要政府做什么,恰恰是需要政府“不做什么”。“诽谤罪”被废除,百姓不会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失踪”,刘恒政府却并未被颠覆。文帝没有以国家之名强征暴敛,不但未使国力衰弱,反而“海内殷富,兴于礼义”(《史记‧孝文本纪》)。这正是“无为而治”之功。
到文帝刘恒去世,景帝继位时,“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史记‧平准书》)——因为太富裕,国库里的钱多年用不上,穿钱的绳子都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因为粮食太多,国家粮仓里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仓外,有的都堆烂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