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六四”以后的那几天……(3)
1989年下半年以反贪污,反贿赂为主要内容的运动,便掀开了帷幕,8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份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公告》规定,贪污份子必须在10月31日前向政府自首坦白,8月19日监察部发布《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知》,说明中共中枢机关不敢对六四事件无动于衷。
他们明白,逐渐腐败的政府正坐在失去民心的火山口上,再不整治将会使整个统治大厦崩塌,但是它却不想用人民的力量,自下而上的开刀这个肿瘤,而是采取了一个内部的行政命令办法来处理它。
这就正好对烂疮自已下刀,烂疮是永远割不掉的。事实证明中共这些年来贪污之风越来越严重,贪污腐败与专制政权结下了不解之缘,仗着不受约束权力的掌权者,对另一批同样掌着权力得到贿赂的人实行整肃贪污,能治得了谁?
事实上,对六四的镇压,客观上放纵了中共各级贪污的胆子。从九三年开始全国纪监机关自己公布的数字,贪污贿赂案件以每年9%的速度递升,而受到党纪政纪处份的官员,又以12%的速度递增。从中共检查机关1990年至1998年共受理各种腐败案件达110万件,立案五十余万件,涉案人员达六十余万。
后来为了专制,中共的独裁头子江泽民喊道,“对腐败现象如果不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而任其发展,就会葬送改革开放大业,最终也要失去党的执政地位。”他的担忧是必然的,但他的惊呼丝毫没有阻止中共腐败的大势。
到了跨进二十一世纪,据中共自己所公布的资料,新华社2004年公布,1月——11月查处的贪污贿赂以及各种渎职侵权的案件3650件,涉案人数42225人,比2003年增加了五倍。足以说明中共的腐败已病入膏肓,整个的国家行政管理可以说是无官不贪,甚至于还出现了所谓59岁效应,官吏在退休以前都要大捞一把的事,成为国家机关腐败的公开现象。
89年8月15日国家审计局在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公布了对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光大公司,中国工商经济开发公司,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等全国最大的几家公司的审计,对这些公司的内幕没有公开。但据传它们与中共天字第一号挂勾,并由太子党的实权派所操纵,并以这些中共的实权派为后盾则是明白无疑的。
这些公司,从事私自买卖外汇,倒卖国家紧俏商品和走私偷税漏税数额之大要以亿来计算,由于劣迹昭著加上统治集团的内讧,五家公司被责令追交了五千万税金了事,实际上这些公司都是当权者私人资本的基地,以后发展成了中国最大的金融集团,以分赃并保持着相对平衡而相安无噪。
5月19日监察部发布限定全国的贪污份子,规定在10月31日的最后期限主动交待问题的通知,本身说明中共的大小官吏无法无天,全无顾忌,若不是六四的推动,监察部也不会向全国大大小小贪污份子发通牒了。
现今限期已到,检查机关随后公布战果,在这一阶段受理投案的人达到三万多人,中共自己十分明白这个人数只是事情败露,没有必要再隐瞒下去的小鱼小虾,真正的鲛龙还藏在深水处,永远都不会触动他们。
当时社会流行着,“大鬼坐衙门,小鬼跪阶下,三堂审贪官,只给外人看”这样做做样子势必还要使中共更进一步腐化。到了2004杀了一个广西大员成克杰又怎样?不在制度上下功夫,中共的灭亡是迟早的事。
设计师因在国人中名声太臭,不得不引咎退出政坛,转到幕后当起太上皇来,11月9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上,作出同意他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算是对六四运动的引咎自责,无论怎么说,他交出了军权。从此个人专制主义的标志,行政长官终身任职的权力,在全国人民民主运动的推动下取消了。
但是中共一党专制仍顽固地保持下来,在国内外强大与论的震慑下,统治集团从新改组,一方面清理赵紫阳这样的政治异已,另一方面为缓和国内矛盾,在肃贪、扶贫、禁毒、平抑物价、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方面作出一些收揽人心的动作。
1992年,中共十四大上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次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决定,从1993年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体制改革,毛泽东最后一点僵死的国有模式终被冲破。
然而顽固的中共独裁势力并不会因此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在血腥镇压六四后,将六四领袖人物驱出海外,想以此消除他们在国内的影响。
流亡在外的民运精英们,纷纷组织民主政党继承发扬六四革命播下的种子,继续同中共的独裁势力作斗争。
1990年1月,北京解除戒严令,并对王丹等人进行审理,尽管这是违背民意和宪法的,但比之当年毛泽东对政治犯的赶尽杀绝,殊及无辜,无中生有等等暴行就缓和多了。
同年6月28日一直在美国大使馆请求政治避难的政治犯方毅之,李淑贤夫妇得到准许让他们赴美“治疗”,使他们得以流亡海外。(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