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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绑架后被诬判10年 尹海珠遭迫害经历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3年02月22日讯】四十周岁的尹海珠女士,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先后被绑架五次,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二审非法判十年,至今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据明慧网报导,二月十九日是前佳木斯市工商银行员工尹海珠女士的四十周岁生日,本应与家人共聚、唱《生日快乐歌》的她,只因坚持对“真善忍”信仰而先后被绑架五次、非法判刑十年,至今身陷囹圄,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尹海珠生于一九七三年二月十九日,家住佳木斯市前进区保卫社区二十四组,原在佳木斯市工商银行西林支行工作。她曾患有乙肝的顽疾,修炼法轮功以后痊愈。身心受益的尹海珠,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屡遭迫害,丈夫与她离婚;户口一直在自己手里、派出所不给落户;大约在九九年末、二零零零年初被佳木斯市工商银行开除公职。

一、先后被绑架五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尹海珠去北京依法上访、以亲身体会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两个月,后被转到桦川看守所关押。

二零零零年三月,尹海珠在佳木斯百货大楼打工时,被佳木斯市前进分局警察绑架、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因怀孕,几天后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九月,尹海珠再次到北京依法上访,后被绑架,因有孕在身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察陈万友领着前进分局和南岗派出所警察无理闯入法轮功学员王东霞家,将王东霞及王东霞丈夫绑架,并指使几个警察在王东霞家蹲守。之后,把前去王东霞家串门的尹海珠绑架。在佳木斯前进分局,警察们对尹海珠进行了非常残忍的迫害:警察们把她的腿劈开、双手上下铐住,不断的毒打她,一夜都不让她睡觉。次日早上六点多,尹海珠在三个人看守的情况下,从前进分局六楼正念闯出。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晚,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七名警察将尹海珠绑架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尹海珠不配合绑架,一直绝食反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初,尹海珠被转入鹤岗市第一看守所。据知情人回忆,因为迫害,尹海珠瘦得皮包骨了,生命垂危,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仍拒不让家人接见。例如,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尹海珠的母亲找到工农分局国保大队具体办案人纪建军、袁某,要求见尹海珠,这二人推说让找领导;尹海珠的母亲找到了工农分局局长何庆岩,何推说此案由董副局长主管;老人家又找到董副局长,却不让见。据悉,参与迫害尹海珠的主要办案单位——鹤岗市工农公安分局的警察的态度都十分蛮横,其中以工农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江为最。

二、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尹海珠被鹤岗市工农区法院二审非法判十年,没有通知家属。在被非法判刑的前几天,尹海珠的姐姐还曾到看守所去看她,但是看守所拒不让见。在尹海珠被迫害期间,直接和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二万多元,迫害并给尹海珠父母、孩子、姐姐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不尽的精神压力,最需要照顾的孩子还在幼儿时期就无法见到妈妈。

尹海珠遭冤判十年重刑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二零零六年,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刘志强曾到长春女子监狱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回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后组建了九监区和十一监区、即所谓的攻坚监区,对被劫持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迫害,即所谓的“强制转化”。全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最邪恶的警察和最恶毒的犯人都被调入九监区和十一监区参与迫害。

在这种情况下,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把尹海珠胁持到了九监区。这个所谓的攻坚监区迫害手段多种多样:

1、新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先被封闭式强行“转化”,每个监室关押一名新来的法轮功学员,由四、五个包夹负责迫害。门玻璃上用一块白布遮挡,露出一个三寸长、一寸宽的长方形口子,里边人看不到外面,外面人可以向里看,狱警来回走动,向各监室里窥视。这里与世隔绝,成了“狱中之狱”。

2、码坐。是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酷刑中的一种。尹海珠每天早上五点半到晚上九点被强迫坐最矮的小窄凳,并且一动也不许动,同时遭九监区肖丽华、魏冬、赵铁霞等犯人的谩骂、侮辱。那是极残忍的酷刑,全身重量都压在臀部一角,时间长了每坐一秒钟都钻心的疼痛,小凳子就会镶进肉里。

3、长时间罚站,即从早上五点半到次日凌晨三点半持续站立,长时间罚站导致法轮功学员全身浮肿,脚穿不上鞋,腿不能回弯,行走困难。有的学员站不稳,包夹犯人就轮流架着法轮功学员罚站,直到同意所谓的“转化”。

4、长时间不让上厕所、睡觉。有时有的学员只能被迫便在裤子里;困了,包夹犯人就用牙签扎眼睛、扎眼皮。不停的播放诽谤法轮功的光碟,强迫学员看被转化的王志刚、宋剑锋等杜撰的攻击法轮功、诋毁法轮功创始人的书(被各个监狱及劳教所当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进行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

5、不准尹海珠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碰面,不许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打招呼、说话,不许随便给家人写信,包夹犯人寸步不离的跟着,连洗漱、洗衣服也是一样。

6、限制上厕所。法轮功学员上厕所都要排号,轮流去上,还要限定时间,而刑事犯却可以随便如厕。尹海珠在这种邪恶的环境中被迫害了一年多,后被劫持到三监区迫害,三监区虽不是攻坚监区,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时有发生。

据悉,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再次搞起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八个生产监区分别绑架一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到九、十一监区进行所谓“转化”。尹海珠又被劫持到九监区,在这种邪恶的迫害下,尹海珠仍没有放弃信仰。十月末,监区对她进行关禁闭(“小号”)迫害。那是一种残忍的酷刑:被迫害者双手被铐在地环上,只能坐在冰冷的光板板铺上,脚上只让穿一双薄袜子,不让盖被,一天只能去三次厕所;每天只给三次粥和咸菜。“小号”里没有暖气、冰冷异常,别说睡觉,就是坐着都冻的直哆嗦,特别是到了晚上,黑龙江的最低温度到了零下十几度,“小号”中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在被冻的颤抖中度过的,那种痛苦的滋味难以用语言形容。

(责任编辑:谢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