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3年02月16日讯】 消费者权益倡议者呼吁,手机用户在签下一份多年合约后,在被通讯公司彻底锁死合约之前,应当有15天的时间来考虑。
公众利益倡权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加拿大消费者协会、以及Council of Senior Citizens’ Organizations等消费者组织,在本周早些时加拿大广播电视委员会(CRTC)举行的无线合约公共听证会上建议说,通讯公司应当给予消费者适当时间,在他们当地环境实际试用手机信号和效果。
CRTC为提议中的无线通讯业新规则而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主要关注例如取消费、电话解锁和合约变更等合约问题。
CRTC的提议中,每个消费者都应获得他们的无线合约的一份个性化说明。这份说明应当包括例如每月最低成本、签约时获得新手机的总折扣等重要信息。
CRTC提议中的样本合约,还包含了15天的冷却期,意味着任何用户如果不满意合约的话,只要没有使用超过限量通话时间的话,可以在15天内取消合约,而不必支付任何罚金。
CRTC认为保护消费者的退款条约并无必要,不过还是在草案中建议了不少新变化,例如:
当用户质疑服务收费时,例如额外短信收费,运营商有责任证明用户会同意接受收费,因为运营商有更好的途径来获取证据。
消费者可以立即解锁手机,解锁费用不得超出运营商解锁实际发生的成本。不过草案并未提出一个具体的解锁费用,只是建议手机锁定最多不超过30天。
提议草案不仅适用于注册用户,也适用于预付费用户;不仅适用于现有合约,也适用于新规生效后签下的合约。不过消费者权益组织还关注预付卡上没有注明每分钟收取的费用,并且还建议废除对于预付卡激活后的时间限制。
运营商不得单方面变更合约。不过CRTC的草案却允许运营商可以变更合约;而且在运营商减少提供服务、或者提高收费后,不允许消费者拒绝运营商单方面变更的合约,也不允许消费者为此取消合约而不付出罚金。
另外,电讯服务投诉专员获得更大权力来执行法规,例如可以为消费者组织提出的投诉举行听证会。 ◇
责任编辑:何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