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了外国投资者想要进入美国市场,L签证与E2签证都是不错的选择。那么具体而言,这两者又有何异同?两者之间应该如何取舍呢?
首先,从两种签证适用的对像来看,L签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特殊技能的工作人员,E2签证针对的是条约投资国的投资者、管理人员或核心职员。如果您的国籍所在国与美国订有投资协议,那么两种签证类型您都可以选择,但是相较而言,E2签证的申请人要少于L签证,获得批准的概率就可能会稍高一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大陆尚未与美国订立投资协议,因此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者还不能申请E2签证,但是对于已经移民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又想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投资者而言,E2签证是可以适用的。
其次,从对申请人的要求来看,L签证要求申请人所在的海外公司在美国已有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就是说,如果海外投资者尚未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则需先设立或购买企业,方可申请L签证。E2签证原则上来说也要求在美国投资,但是并不要求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只要在申请签证以前该企业的筹备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就可以申请签证了。同时,E2签证亦不要求您必须已经在母国或者其它国家设立了公司,因此它实际上是允许您直接进入美国市场投资的。
再次,从移民的角度来看,由于L-1A签证持有人符合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的要求,因此在申请职业移民时无须经过申请劳工纸等繁琐的程序,再加上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排期也比其它几类职业移民要短得多,这样L签证的持有人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绿卡。而E2签证就不具备这样的优势。
最后,从对投资的要求来看,尽管L签证和E2签证对于公司业务范围,投资额,和投资的领域亦没有限制严格限制,但总的来说,美国政府是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实业的、纯粹的股票,债券或者土地投机买卖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如果您想投资于股票、债券或者土地投机买卖等行业,那么您就不能选择L签证和E2签证。
此外,对于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而言,两种签证都允许他们随同申请签证去美国,但是L签证在配偶和子女的问题上略胜一筹,因为L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合法在美国工作,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在美国合法学习和工作,无须申请其它签证类型, E2签证则仅明确允许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在美国合法工作。
总之,L签证与E2签证各有优劣,选择哪种签证要视您的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在投资决策之前还应当对美国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有所了解。因此,向有经验的律师咨询相关信息对您的投资决策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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