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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附加费 台经部评估适当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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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3日电)外传经济部规划明年元旦起将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费用附加于电价,经济部次长杜紫军今天否认,他表示需让民众逐渐形成推动发展再生能源共识,再评估适当时机实施。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经济部及其所属能源局102年度预算冻结案等9案。

由于10月电价刚调涨,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耀昌关切,外传经济部能源局研议将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费用附加在民众电价上,预计明年1月1日开征,他忧心由于10月电价刚调涨,恐造成民众更多负担?

经济部能源局长欧嘉瑞证实,能源局确实有在研究将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费用附加于电价,经济部内部也讨论数次,并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广泛交换意见。

欧嘉瑞指出,主要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规范得附加于民众电费,目前已研拟各种不同方案,但皆有其优缺点,以及不同实施时间、课征内容。

不过杜紫军会后受访时直接否认明年1月1日开征再生能源附加费的说法,他强调,确实有在规划,但目前没有计划要在明年1月1日课征。

杜紫军指出,经济部会再评估适当时机课征,但需先让民众逐渐形成推动再生能源发展的共识。

他表示,由于发展再生能源成本较高,需由全民分摊,但因过去再生能源比例较低,若将再生能源附加费平均分摊,每度电费增加金额极低,因此未来会累积到一定金额后再行课征,一旦课征后,无论住宅、工业、商业用电皆一体适用。

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第7条规定,电业及设置自用发电设备达一定装置容量以上者,应每年按其不含再生能源发电部分的总发电量,缴交一定金额充作基金,作为再生能源发展之用。

基金的用途可用于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再生能源设备补贴、再生能源示范补助及推广利用以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再生能源发展等相关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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