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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3日生理假不纳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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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7日电)立法院社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女性每月可请生理假1日,若1年不超过3日,不并病假计算。

现行性平法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1日,请假日数并入病假计算,且依劳工请假规则,普通伤病假一年未超过30天,薪资折半发给。

提案修法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惠贞表示,女性劳工因生理痛不能工作,请生理假却并入病假计算,导致病假额度变相减少,严重影响女性劳工权益。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初审通过条文明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1日,全年请假日数未超过3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且生理假薪资依病假规定办理。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条件处科长吴品霏会后受访表示,根据调查数据,平均每年每人请生理假天数约3日。若修法通过,女性劳工每年有3天生理假不须纳入病假,若全年病假数没超过30日,都可领到半薪。

此外,依性平法施行细则规定,女性受雇者请生理假,必要时雇主可要求提相关证明文件。

社环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经期不适难用客观判断或仪器检查,恐造成认定困难,要求劳委会修改性平法施行细则,女性受雇者无须提出生理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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