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几个常见社会现象(4)
(三):冤狱继续泛滥
在中共独裁统治下,大陆上正气无法抬头,毛泽东时代,冤狱猖狂泛滥的重要表现是文字狱,然而文字狱之根,是从独裁政体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邓小平保留独裁,也埋下冤狱的毒根!
改革开放之初,社会混乱和冤狱可以推给“四人帮”,那么毛都死了几十年,深感文革大乱的邓小平怎么治乱?又治了些什么呢?
实在瞒不过了,才在媒体上曝了出来。下面又举几个报载,并以冤狱为例,略窥一般:
2005年4月全国公开披露,湖北一普通农民畬祥林,十几年前因杀妻被公安机关定为杀人犯,公检法机关不顾当事人一再申冤,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处以死刑缓刑两年已成铁案。那知十余年后其妻活着回乡,冤案始告大白;
同一时期披露,湖南麻城当地屠夫滕兴善,起因1987年锦江河边发现六块女姓碎尸,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定为留居当地的贵州女青年石小荣,并将滕于次年执行枪决。五年以后,石小荣返回贵州,才供认被枪杀的人根本就不认识她;
同期,另一个因强奸杀人被判死刑的聂树斌,被杀十年后,真的杀人犯王树全归案才使聂树斌‘平反’;
2002年7月12日,唐山市南堡开发区住户郭其夫妇,在家中被杀成重伤,唐山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李明久,在刑讯逼供下招供此案系他所为,直到2004年11月26日真凶现身,李才得以出狱。
冤狱不断乃中共一大弊政,民间的上访,就是申冤。中共不得不惊呼:‘人死而不能复生,判处死刑应慎重…’并收紧死刑的复审制度。对可用事实认定的刑事案,用‘复审’加以制约,却不能排除整个中共党风坏死、制度不全的作用造成冤狱丛生。毛泽东发明‘思想罪’,所谓‘颠覆政权’‘破坏稳定’则是陷人民于恐怖,扼杀民主意识,助长冤狱的罪魁。
现在揭示的历史证明,早在中共建立“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已欠下了屡屡血债,直到今天建国六十年冤狱伴随一党专制长期存在!令人触目心惊的杀人案频频发生,冤案不断,足以说明暴政猖狂地纽曲人牲,蒙昧社会良知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良心黑透的打砸抢罪犯,依靠共产党内仍占据领导地位的后台,和自身变色龙那套拍马屁逢迎的能事,摇身一变成了大贪污,大倒爷,大投机商的“师爷”。这些人像癌细胞一样,潜藏在社会的肌体中。一旦条件和机会形成,必会恶性发作。
那时新的阴谋家,从新继承毛泽东的“遗志”,夺取最高权力,再演一次文革之类的大浩劫是完全可能的。即使建设得无论多好,“国力”恢复到什么程度,都将毁于一场新的内乱!!经历过去的灾难的人们,不能不对此深怀忧虑!!
中国封建的帝王,可以伪称“君权神授”的愚民意识,规定出“王者沐浴五步者死”“王者入葬从陪三千”。 在这种特权者吃人的社会里,中国黎民苍生对专制主义的容忍,远远超过了对异族入侵的容忍。
毛泽东死后,被诬陷的成百万右派,只将他们头上强扣的帽子一风吹,这种平反显示中共是一个没有章法的组织,谁在台上,谁说了算。
被毛泽东扭曲的邓小平,因人格的缺陷,使他根本不可能按“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 抹掉中共历史上这可耻的一页。
到今天为止,中共既没有勇气承担该负的历史责任,更不可能为受害者彻底洗雪冤情。所以他们只好禁谈过去,把这一页可耻的过去遮掩过去。
跨入二十一世纪,中共日渐腐败,社会财富集中在窃取权力者之手,旧恨末平又添新冤,人民的上访与日俱增,社会矛盾更趋尖锐,为了保护少数统治者的利益,找了一个“维持隐定”的理由,建立了庞大的警察队伍,一遇假节日或让他们感到内愧的记念日,尤其对群众游行,必大批出动武警,生怕走上街头的人民起来反抗他们。
这样一伙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政治团伙,那有资格代表人民执政?(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