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陈太丘(陈实,曾任太丘长)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是某日正午。这天,过了正午,朋友还没有赶到,陈太丘便不再等他,径自走了。
后来,那个朋友来了。这时,陈太丘的七岁孩子陈元方,正在门外游戏。来客便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他等候您很久,您不来,他已经走了。”
这位朋友便发怒道:“你父亲这样做,简直不是人啊!同别人约定一起动身,却丢掉别人,独自走了。”七岁的陈元方道:“您同我父亲相约在这天正午一起动身,到了正午,您还不来,这就是不讲信用;您对着儿子骂他的老子,这就是您不讲礼貌。”
这位朋友听了很羞愧,赶紧下车来拉他。可是陈元方转身进门,不肯回头来瞧对方一眼。
(据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