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也不放过 李庄曝光重庆酷刑逼供细节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2年07月01日讯】日前,曾经被薄熙来判刑的北京律师李庄在自己的博客披露了重庆办案的细节。他在按语中说:又是铁山坪、还是黑头套、刑讯逼供者对自己曾经的战友也不放过。由于没有看到相关证据材料,这位副局长是否真的有罪不妄加评价,我们只是揭露涉嫌刑讯逼供的违法犯罪!让那些“重庆打黑都是文明办案”的谎言,逐渐暴露在阳光之下。
下面是李庄的自述:
我于2010年4月13早上接到W的电话,叫我到县局办理手续(其实是骗我的),我当时就主动赶到县局。L(专案组长)在县局四楼会议室等我,并对我说因为我涉案要对我的办公室进行搜查,并给我带上手铐和黑布套,故意押着我来回在办公大楼里走了两个来回后,开始搜查办公室。办公室搜查完后已是中午12点多,我在搜查证上签字后,就直接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的“打黑基地”。从此就开始了可怕的十天九夜地狱般的经历。
我刚一到基地就被一个人关在房间里,里面有一张审讯椅和几张凳子和桌子,我被固定在审讯椅上,手脚被困在上面不能动弹。以L为首的专案组人员就开始轮翻审讯我,并对我进行殴打,不让我睡觉。其间还用水淋我的头部,从头到脚全身湿透了。当时铁山坪上面的气温只有几度,审我的人都穿着毛衣、羽绒服,而我只穿了一件衬衣和一件外套,下身只穿了一条单裤。全身被水淋湿,可想而知当时对我来说有多冷;而且还不给我饭吃,其间根本不让我睡觉。
我当时就对L说:“你们这样是刑讯逼供,是在践踏法制”。L说:“我们是拿了尚方宝剑的。我和立军局长有直通车,可以随时向他汇报工作。我们把你整死了,就说你畏罪自杀,随便你怎样,这张铁椅子你总坐不穿,我看你能坚持到多久。”在此期间沙区分局交巡警的一个年轻人(专案组成员)看我冷得不行了,趁L不在就到隔壁的房间去找了一件很臭的军用棉衣给我让我穿上。凌晨2点多钟(具体时间记不起,意识不清了,因为白天黑夜一直没让我睡觉,睡着了就被打醒),L和涪陵经侦的一个姓F的人又来审我,看我穿着棉衣,让我马上脱掉不让我穿,让我继续冷。
到了17日或18日,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由于几天几夜都没有睡觉,又没有吃东西,我人已经感觉不行了,我就对专案组的人说:“你们想我怎样做,我就按你们的意思做就行了,别再折磨我了”。专案组的其中两人(看见人我能认出来)就开始给我讲我是怎样涉案的,也就是案卷里我所交待的笔录;他们给我说了后,我实在是逼得没办法(按当时那时期的状况,把我整死了,他们可以说我是畏罪自杀的,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L说要把我押回BS游街,把我押到XQ的学校去等等。按当时的那个情形他们都是做得出来的),我就按他们给我讲的说几遍。他们感觉不对的地方,又给我讲你该怎样说。我只有按他们给我讲的说,说完后就让我签字。之后,让我休息了一个小时,都是坐在审讯椅上。之后,就对我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像的过程中,我按他们给我说的交待,在录像中都是他们主动在引导我该怎么说,这些录像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而且形成笔录的内容和录像中的内容是有很大的不同,对比录音和录像时他们做的笔录就可以明显看出,我是被逼供和诱供了。在录像中(检院的职侦局长)还假惺惺的给我倒过开水让我喝,平时只给我冷水喝;录像期间我趁他们在修改笔录时,我就对着右边的摄像头用口语说(没发出声音),“四天四夜没让我睡觉,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等。录像完后,才给我拘留证,并让我签字。签字的时间必须让我签到4月13日。我4月13日只签的搜查证,在我办公室签的。我以为这样他们就可以让我休息了,但是没有。而是继续让我坐在审讯椅上,不让我睡觉,让我继续交待问题。我给他们说没什么了,他们说你继续想,还是不让我睡觉,只要一睡就会被他们打醒。
这样又过了几天,我精神恍乎,自己说胡话了,右腿浮肿到小腹部,走路都成问题了。到了22日的早上有一个医生来给我看病,医生到外面走道上给他们说了些什么,他们回来后就把我从椅子上叫下来平躺睡在地上。我倒在地上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冷了(在此期间有一个武警的军医也来给我看过病,大概是三次左右,后面给我看病的医生给我看过两次,后面这个医生姓T,是我转到市一看时把他认出来了,他是市一看的医生)。到了下午大概4、5点钟,他们把我叫醒,就到JB看守所。在JB看守所补了关押手续后,就直接送到YC关押(在JB所只呆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没有在JB关过,他们只是去补手续)。在YC关了几天他们又到看守所问我的笔录,当时我就不签字。他们又威胁我说:“你不签字,我们又把你送到铁山坪去,或把你关到四川去”。我当时害怕了,没有办法,上面写的什么我根本不清楚。我怕他们再整我,我只有签字。我在4月13日—22日期间,他们一共给了我四盒盒饭吃,又不准我穿衣服(棉衣),不准我睡觉,期间随意殴打我,一直让我坐在审讯椅上。用水淋湿我的全身(当时铁山坪一直下雨,气温只有几度),专案组的人没人性。十天九夜我一直是一个人在铁山坪关的,没有其他人和我一起关。22日晚,(我可以举出在YC看守所一起关押的人)在铁山坪上面他们还让我去看了其他房间里关的人,那些一个房间就关了10多个人,全部被各种姿势(铐)着,并戴着黑头套。
以上的疑点:
1、拘留证和搜查证不是同一天签的,以及JB所的入所登记和搜查证不是同一天签的,笔迹可以鉴定不是同一天。
2、同步录音录像的笔录和录像交待有很大的出入。
3、同步录音录像我对右边镜头的口语。
我被刑讯逼供的材料与事实本身严重不符
1、W案件,Z根本没找过我,是他们逼我乱说的,而且期间还说了多个版本。W案件的真实情况是Lhh没有认真履职,他怕承担刑事责任,乱说的我;真实情况是:该案没有立案的原因是Lhh所取的证据达不到立案标准被法制室退回补充材料,而Lhh没有补充材料导致未立案,Lhh有渎职行为。删除案件我根本不知道也不是我删除的,SD公司恢复的呈请立案表可以看出来,没有到局领导审批这一关就被退回承办单位了。专案组的人作伪证说删除审批表无法恢复,呈请都可以恢复,删除表同样可以恢复,只能证明删除表上不是我的签字。因为本案件与我无关,是专案组强加给我的。
2、“weq”案件,Z找过我,但是我根本没答应,他把钱放在我副驾驶室时我根本不知道,是第二天早上我才发现有一包钱(6万)放在副驾驶室的地板上。过了10多天也就是六月底七月初,我在体育中心旁边主动找到Z将钱退给了他(专案组非让我说7月底退的)。也就是说我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在客观上在没有任何外界的压力的情况下把钱主动退给Z这种行为是拒贿而不是受贿。退钱这事我主动给当时局长Tsh汇报过。在此案中专案组只有收集我有罪的的证据,我无罪的证据没收集。“5.27”案件中我是认真履职了,总共我召集开了4-5次专案会,有会议记录的至少有三次,最后一次还请了检院侦监科的Wxm科长参加;县局参加的人有Yxj、Cyh、Hxj、Wd、Cy、Scl、Fl、法医室的和BC所的民警。而且该案改变强制措施都不是我签的字。该案真正未破的原因是Hxj、Zq教Zzw等人串了供,而我对此事根本不知情。现有的证据可以证明。专案组对我召开专案会的证据没有取,专案组凡是对我无罪的证据都未取。他们作伪证。所以我至始至终从未给Z办过任何事情,更未包庇这个团伙。专案组在铁山坪整过我后,至今我都经常性头疼、患了严重的关节炎、鼻炎、心脏病等。L是指示者,整个专案由他在安排。
(责任编辑:张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