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纪(219)
第五节:军事管制——打人狂潮(19)
(九)目睹杀人比赛(2)
六队发生的血案多半出自他们手中,就业人员当面恭称为“军爷”,背后人人都骂他们为鬼子兵,处境低微的刑满释放犯,对这些不肖子孙除了背后几句唾骂,实在奈何他们不得。
同杀手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要披一件合法的外衣一样,有时候最凶残的杀手需要光冕堂皇的面纱,这往往比任何战争更可怕,更防不胜防。
文革对劳动力任意屠杀,已成为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进行的事,这在大权在握的军管会政府手中,更加方便更有效率。
军管会帖出“告示”:凡发生与巡逻执勤的士兵正面相撞,或尾随其后在五公尺以内者,巡逻人员可以当场采取“自卫”措施,一切后果均由‘违犯者’自负。这等于给肆虐成性的“支左”战士,大开了随意肇事的方便之门,军管会的巡逻人员可以借自卫的借口,击毙任何劳动力后,不负人命责任。
当这个“告示”公布后,便不断发生就业人员在半路上碰到“纠察队”,因回避不及被打伤甚至伤命的事。例如最近北鸟中队的一个就业人员,没有注意到在围墙拐角处与巡逻兵相撞,当场就被击毙。
所以不仅六队的囚奴,因各种各样“不小心”而被罚站和被打,军管时期,当兵的任意虐杀“五类份子”,当时是一件极为普通的事。
眼前,只见那挑着粪的“劳动力”,刚刚走到这一段石板路的中段位置,那队从机耕道上走过来的“纠察队”,正好走到了石板路与机耕道的交叉口,为首那一个士兵好像发现了猎物,把本来挎在肩上的半自动步枪摘下来,端在手里,突然的来了一个右转弯,从机耕道上转到了石板路上,以电影里当年日皇军那种武士道“雄姿”,刺刀指向挑粪人直逼过去。
那人见前方一支“纠察队”正凶猛向自己逼来,早已吓得魂不附体,石板路两侧菜田旁都是半米高,两米宽的排灌沟,这些天已被溶化的雪水灌成了泥浆,别说挑着这满挑的粪水,便是空手也难于跨过水沟躲避。
慌乱之下只能掉过头来,挑着粪水往回跑,可是肩上挑的那挑粪水死死地拽着他迈不快步,说时迟那时快,有意向他逼过来的纠察队,紧跟在他的背后相隔越来越近。
那刑满人员摇晃的身躯终于控制不住,担子里的臭粪拨了出来,就在距大粪坑十米处,为首的士兵手里端的步枪枪尖已刺进他的破棉衣中,扎到他的脊背上!由于猛然一惊,那两桶粪水连同扁担便从他肩上滑落下来,飞向路中,重重地摔在石板路上,粪水全部倾倒在两侧的菜蔬地和水沟里,散发着恶臭。
在惯性作用力下,那就业人员失去了平衡,歪歪倒倒的跌倒地上,整个巡逻小队五个人立即围住这个“猎物”。
为首的那士兵用枪尖指着那躺在地上瑟瑟作抖的人,命令他从地上爬起来,并把他一步一步地逼向大粪坑边上,接着命令他转过身去,面对着那个有3米深的装着一凼泥水的粪坑。(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