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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基法 超时工作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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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8日电)台北市劳工局表示,自民国98年至100年裁罚案件统计资料显示,常见违反劳动基准法案件,以劳工超时工作违法情形居首。

劳工局指出,违反劳基法案件前5名为,劳工超时工作345件,未给劳工特别休假、法定休假日及例假日312件、未置备签到簿或出勤卡记载劳工出勤情况并保存1年的有296件、积欠工资288件、未给付加班费149件。

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雇主经常忽略劳基法规范条文而受罚,又以劳工超时工作违法情形居首,显见此问题仍层出不穷,劳工局将把劳工“过劳”现象列为稽查重点,并呼吁雇主确实遵守。

劳工局提醒,根据劳基法规定,劳工1天正常工时不得逾8小时,连同加班不能逾12小时,月加班总时数也不能逾46小时。

另外,劳工每7天中应有1天例假日休息,且雇主不得要求劳工该日出勤。劳动节日、纪念日及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日,若经劳工同意出勤,当日应加倍给付工资。劳工工资满一定年限,雇主应给予特别休假。

劳工局表示,劳基法规定雇主必须备置“劳工名卡”、“薪资清册”及“出勤记录”,其中名卡及薪资清册须保存5年,出勤记录保存1年。

北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长梁苍淇表示,自100年7月起,劳基法罚则从原本新台币6000元至6万元,提高到2万元至30万元,并得公布事业单位名称。从去年11月迄今,已累计公布80家,其中不乏大型事业单位与知名百货业者。

民众若想了解相关法令,可参加劳工局的宣导会,或使用劳工局网站及1999市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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