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首富被曝已自首 曾一次赌输近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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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2年05月07日讯】山西前首富张新明为了去澳门赌博,托人伪造河南籍护照,曾37次非法出境。2010年,张新明因伪造护照、非法越境而被河南公安厅网上通缉。据《金陵晚报》报导,他近日已向警方自首。自从少年时期就好赌的他还有“山西赌王”的称号,据接近张新明的人士介绍,他曾说自己最多一次输了近3亿元。

张新明曾连续数年登上胡润中国富豪榜和福布斯富豪榜,2005年排名山西首富,旗下资产一度达上百亿元人民币。

张新明与多人结怨,包括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吕中楼等。此外,张新明在澳门赌场还与经营“洗码”生意的中间人卷入赌资债务纷争。多方恩恩怨怨已经持续多年,利益纠葛盘根错节。

挖煤工出身 登上福布斯榜

张新明,1963年出生在山西古交县吾儿峁村一个普通的家庭。其发迹之初并无背景。据一位接近张新明的人士介绍,上个世纪80年代张新明曾到山西繁峙县一座金矿工作。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回到古交县的张新明看到了当时煤炭运输车皮紧张、煤炭运不出山西的商机,开始做起了煤矿运输生意,这是张新明事业的第一个转折点。

1995年,张新明成立了山西华北黄金实业公司,专门做煤炭的铁路运输生意。此后,他又成立了“山西金业物贸有限公司”,是金业集团前身。在此期间,张新明不仅挖到了第一桶金,更重要的是,他开始积累广泛的人脉关系,这为张氏家族日后发展打下了基础。

2002年年底,焦化厂投产,正赶上了山西焦炭的黄金时期。那两年,金业赚了许多钱。2003年,张氏家族建成了5条装车线,3.8公里长的铁路专用线,开始陆续投入使用。此外,张氏还有数个煤矿、运输公司、洗煤厂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5年10月17日,“胡润能源榜”首次发布。山西煤老板占八席,张新明位列第一,成了名副其实的“煤炭大王”。2008年,张新明家族的财富猛增至39.8亿元,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排名升至第74位。

因不付赌资与中间人闹纠纷

“赢的钱认了,输的钱不认”

张新明发家后,凭借自己的财势广交官员,经常和一些煤老板、官员出入澳门赌场,他曾夸口自己最多一次赌输了近3亿人民币,后来,他因赌资与中间人闹纠纷。

武全旺是澳门赌场贵宾厅和赌客之间的中间人,被称为“沓码仔”。他和张新明自十几岁时就认识,但真正来往还是从张新明去澳门赌博之后。作为中间人,武全旺要去发掘潜在的大陆赌客、调查其资金实力、安排接待其到澳门赌博,再从赌场拿回扣。客人赢了,要通过武全旺把筹码换成现金并转移到国内;客人输了,武全旺要想办法把赌债要回来。只要能把赌债讨回,赌场就会按1%~1.2%的比例给他提成,这部分收入被称为“码粮”。

在2005年左右,武全旺与张新明在澳门相遇,此后两人在赌场常有接触,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0年4月的一场赌局。武全旺当时作为中间人安排另一位山西煤老板到澳门赌博,张新明则在此期间托这位煤老板的底。

所谓“托底”是指张新明并不参加台面上的赌博,而是在台下加赌。如果台上的赌客输了1,000万港元,那么就得再多输给张新明1,000万;如果台上的赌客赢了1,000万,就可以从张新明那多赢走1,000万。“托底”是澳门赌场的一条潜规则,不受澳门法律保护,完全靠赌客之间的信誉。

“张新明先赢了6,000多万港元,后来一次输了4,000多万港元。赢了的他认了,输了的他不认。”武全旺在一份签名材料中如是说。

但这一说法并不被张新明认可。“他认为那一场自己没去,也没有派人去‘看场’,所以没有‘托底’,根本就没输4,000万港元。”武全旺称,最后是他替张新明还清了这笔钱。

不久后,张新明再次为武全旺的客人托底,并赢了3,000万港元。此外,张新明还给武全旺出资“洗码”,还应有600万港元的“码粮”,所以武全旺应给张新明共计3,600万港元。但由于有前面4,000万的账没抹清,武全旺不愿把这笔钱给张新明,两人纠纷由此而生。

于是,张新明向山西省古交市警方报案,称武全旺诈骗。2010年4月21日,武全旺在海南省珠海市过关时被扣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武全旺于当月27日通过多种途径凑齐1,000万人民币、3,000万港元交给了张新明。

被通缉期间 带警察强行讨债

不久之后,张新明又与武全旺再次在澳门合作。这一次,张新明通过武全旺“托底”北京赌客朱亮(北京新兴医院院长朱明的弟弟),结果又输了1,380万港元。

张新明并未直接支付赌债,而是将武全旺叫到太原,称要与武全旺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他出1亿元港币、武全旺出 6,000万元港币,在澳门做赌博生意。

这份《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显示,这1.6亿港元的投资被均分为两期,张新明一期投资的5,000万港元则分作两部分,一部分是打入朱亮账户的1,380万港元,即偿还其赌债;另一部分3,000多万港元则打入双方指定账户。

武全旺介绍,张新明当时称手头资金不足,需从其他地方拿钱出来,所以需要武全旺以签下5,000万港元欠条的方式走账。武全旺照办后,张新明资金随即汇入两个账户,但两人的合作项目却并未真正启动。

2010年9月,张新明听说武全旺正在与其对手联合找自己的麻烦,便向警方报案:称武全旺合同诈骗,依据是两人签订的《合作协议》。

“公安局带着照相、摄像(设备),带着张新明来,不让我说话,完全按张新明的说法来。”武全旺称自己被逼承认欠朱亮1,380万港元,张新明替他还了债,他应该还张新明钱。“我没钱,就让我把两部车和珠海的两套房子做了抵押。”他说。

同月19日,武全旺再次被通缉。更富戏剧性的是,在武全旺被通缉之前,张新明也已被河南警方通缉。当时张新明正被山西省纪律委员会调查,正处于“边控”(即边境控制,限制涉案人员出境)状态,为了去澳门赌博,张新明通过一河南籍人士伪造护照,曾37次非法出境。后来张新明与该河南籍人士交恶,后者向警方举报张新明非法出境。

逼合伙人签下9,000万元欠条

2011年6月13日,武全旺因犯“偷越国(边)境”和“非法刑拘”罪被判有期徒刑13个月,罚款3万元,并应于同年10月28日释放。

武全旺称,张新明曾在其刑满释放前几日带着合伙人谢某一起来到看守所,并且见面地点是在没有监控设备的会见室里。

武全旺当日向张新明签订了3份欠条。其中一份是承认其曾欠下谢某9,000万元。事实上,这9,000万正是张新明曾与别人在赌债上欠下的款额。而他却把赌债算到了中间人武全旺身上。而之所以由谢某出面签这些欠条,则是因为张新明本身欠谢某钱,而且数额要更大。

因为证据不足 对手获判无罪

2011年10月28日,武全旺刑满当天并未能如愿走出看出所。当日他刚签完刑满释放证明书,就立刻被古交市警方以涉嫌诈骗拘留。

此前古交市警方几次以涉嫌诈骗名义向古交检察院申请批捕武全旺,都未获古交市检察院批准,这一次古交市检察院仍坚持不批捕。

古交市警方于2011年11月4日将武全旺由拘留改为监视居住。3天后,尽管古交市检察院未批捕武全旺,太原市检察院仍以诈骗罪对武全旺提起了公诉。

2012年3月7日,山西省中级法院判决太原市检察院指控武全旺诈骗的证据不足,被告人武全旺无罪。

与博士煤老板产生股权转让纠纷

吕中楼否认侵吞800亿国有资产

在与张新明对抗的人当中,还包括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吕中楼。吕中楼是山西沁水人,1994年西方经济学博士毕业后又回家乡“做煤矿”,被称为山西煤老板中学历第一人。

一方面是温文尔雅的博士“儒商”,另一方面则是曾经被警方通缉的煤老板,吕中楼与张新明之间的纽带离不开煤矿。

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山西晋城市沁水县,2001年在原沁水县“三矿一站”(三座煤矿,一个煤炭发运站)整合、改制的基础上成立;公司主营无烟煤、煤化工及金融。

“现在有人说我盗窃国家资产800亿,我到现在都算不明白,我公司怎么算资产都不到80个亿,哪来800个亿呢?”吕中楼对新金融记者抱怨。与此相关的最大新闻是,“山西副厅干部参与侵吞国有资产800亿”。意指沁和能源2001年组建时“官商勾结,贱卖了国资”。

“侵吞800亿国有资产”的传言自有其来由。

在沁水,深埋在底下的煤炭资源是这里唯一值得炫耀的资本,同时也是当地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随着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曾经被人熟视无睹的煤矿成了各方争夺的焦点,围绕着黑色的煤炭,利益之争从未停止。

沁水县地处沁水煤田腹地,2,500平方公里范围内,94%的地区拥有煤炭资源。而在2000年,该县财政收入仅为7,225万元,为山西省50个贫困县之一。

2001年沁水县正式启动煤改,把当时的国营永红矿、永安矿、侯村矿、嘉峰集运站(“三矿一站”)捆绑起来,以净资产方式出售国有股权,组建集团化公司。

2001年12月12日沁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股权设置为: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西省沁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晋城中嘉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润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250万元到500万元,共5,000万元,分别占股25%、25%、20%、 20%、10%。

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除沁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实物出资的1250万元外,其他外来公司注册资本金约定可“一年内分三次”付清。剩余7,700万元,后来约定“4年内收购完毕”。

很自然地,吕中楼带来的“4家外地公司以3,750万元购买了1.1亿元的国有资产,而且允许其注资延期到位,4年完成全部收购。”成为其“贱卖国有资产”,和“以沁水县国有资产挣的钱来买这笔国有资产”的根据。

在当年,煤炭市场价格低迷,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吕中楼被认为是“靓女”招来乘龙快婿,却为多年之后的争议留下了导火索。

和竞争对手闹得不可开交

在知情人看来,传言背后的人可能是吕中楼曾经的合作伙伴、现在的竞争对手张新明。

2004年之前,吕中楼与张新明并不熟悉,是张新明的财务总监裘晓红促成了二者之间的合作。“裘晓红一方面是张新明的财务总监,一方面是吕中楼的同学,双方都信任。”知情人如是介绍。

2007年,张新明与吕中楼成立了沁和投资有限公司,吕中楼任董事长,后收购山西芦清王酒业有限公司,并派裘晓红到芦清王酒业任总经理。

据裘晓红的律师介绍,2009年6月18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裘晓红被太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一审判处12年徒刑,二审改判10年,目前正在山西女子监狱服刑。

事实上,在当时可以说是吕中楼拉了张新明一把。在张新明资金缺乏之时,吕中楼通过沁和投资担保公司借给张新明4,000万元,从此两人开始了交往。后来,张新明与吕中楼在金海煤矿、芦清王公司等项目的合作上结怨,因金海煤矿股权转让纠纷对簿公堂。

“跟张新明打官司,我都没想到他会赢,结果真赢了,”吕中楼说,事实上,很可能连张新明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赢,如果知道会赢,他(张新明)“直接走司法这一套,就不会跟我闹这么长时间。”

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张新明通过媒体造势,使得吕中楼在香港躲了一年。

被调查 数十亿资产转移海外

虽然赚了很多钱,并在政商两界都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张新明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2004年,张新明因行贿被中纪委调查,2009年因偷漏税被山西省纪委调查,还因涉黑被公安部调查。不过,财大气粗的张新明每次都顺利过关。

据网上传闻,张新明是靠私挖乱采、黑社会敲诈、倒卖煤炭资源发家的。2010年7月山西各地开始抓煤焦领域的反腐败,煤老板“涉黑”案件被查多起。“张新明那时非常恐惧。”有知情人士称。而据了解,原太原市商业银行(现为“晋商银行”)曾经是张新明发迹之初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张新明与原太原市商业银行行长吴元私交深厚,2005年9月7日,吴元因受贿被山西省原平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张新明也因此接受过调查,并被撤掉省人大代表资格。

2009年,张新明就开始筹划变卖资产,已和同煤集团谈妥以80多亿元的价格转让金业煤焦集团全部股权,但2010年,张却将金业煤焦化集团以100多亿元卖给了中国香港华润电力,并极力向境外转移资产。如今,位于山西古交市张新明的公司总部已是人去楼空。

有消息称,张新明为出境转移资产,才办理了一个化名为朱磊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频频往返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地,并将几十亿元的资金转移境外。此事被发现后,河南省公安厅立即立案侦查并通缉抓捕。最新消息称,张新明已向警方自首。

(责任编辑:柳紫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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