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2年05月23日讯】中共卫生部5月23日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该说明取消了体检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这意味着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幼托工作。此规定遭到了民众的竭力反对。
据《京华时报》报导,新的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的要求,但删去了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因此,乙肝携带者今后可从事幼托工作。
此规定引发了民众的不满。民众“阿廖阿”说: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和体液传染,消化道传染的几率很低。看清楚,是很低,不是不可能!不要为了自己怕被歧视,就无所顾忌的对别人的健康造成威胁!这么多职业可以选择,为什么专挑幼师行业?难道不知道孩子的抵抗力比成年人要低得多?而且他们受伤出血的概率也比成年人大得多。
“Aileena_Liu”:家里有娃的估计都不会同意,让那帮领导们先把自己家的保姆和看护换成乙肝携带者20年后再来实施这条规定吧。
“非典型蟹子”:我觉得对幼儿而言还是存在风险,就算他们体内有抗体,但毕竟年龄小,身体素质肯定不如大人。而且幼儿经常和老师亲亲抱抱,时不时摔跤出血有伤口,万一老师这期间也有伤口怎么办。不是歧视携带者,只是觉得该弄清服务对象。如果是中学生,有了预防意识常识和能力,岂不更适合,何必拿幼儿冒险。
“胖胖熊家的媳妇”:跟歧视乙肝无关,还是比较担心孩子的健康! 如果家里有大人是乙肝,我们都会让大人尽可能的少接触孩子,更何况是在到处都是小孩子的幼儿园!
“酷仔很酷”:对卫生部无语,乙肝毕竟是传染病,也不是说每个接种疫苗的都有免疫力,而且有些抗体只能维持3年,试问,这样你究竟是在帮人还是在害人,我亲戚的孩子感染了,一家人挺注意的,最后妈妈也被孩子感染了,所以说,传染病的性质是传染,请卫生部搞清楚这一点!
(责任编辑:徐亦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