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苏龙麒台北8日电)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说,建教生应该等到二年级才去建教机构实习。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仁说,建教生应有合理生活津贴,相关问题该由学校出面与建教合作机构洽谈。
行政院会5日通过“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行政院表示,草案将列优先审议的急迫性法案,函请立法院审议。
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成员、全国产业总工会副秘书长黄吉伶说,第七届立法院时,在建教生训练时间、轮调学生人数、生活津贴给付标准、申诉制度等方面,联盟提出的版本跟政院版有些不同,没能达成共识,法案未及时通过。这次政院版,这些联盟的建议还是没被纳入。
黄吉伶表示,教建生与机构有纷争时,政院版的处置方式是交给学校处理,但许多联盟接到的申诉个案都显示,学校无法公正客观处理申诉问题,因此希望能订客观中立的申诉管道。此外,许多服务业工作是间歇性的,例如餐饮业午餐跟晚餐时段很忙,其他空闲时间却不算工时,导致学生整体训练时间很长,政院版规定不够明确。
她说,联盟3月底办座谈会,与会学者提了一些过去没注意到的问题,也会纳入这次版本。例如有些高一学生未满16岁,若值夜班,会遇到劳基法里的童工问题;且高一学生一入学就去实习容易适应不良,联盟最近接到问题较大的投诉案也多是一年级生。因此联盟版中将规定建教班学生高二以后才出去实习。
黄吉伶表示,跨区建教实习情况普遍,南投、日月潭等地观光发达,很多屏东、高雄餐饮相关科系会把学生送到那里实习,学校老师往往对学生实习情况“鞭长莫及”。联盟希望,当建教合作跨区超过30公里,应在辅导计划中特别注明学生的生活辅导方式。
吴育仁则说,目前的教育部版受社运、家长团体与劳政单位质疑,因此他对这项草案提出建议修正条文。他认为,之前都是把学生推到第一线,由学生自己来签各种建教合作契约,学校在这当中没有扮演角色,并不合理。因此他的建议条文规定,将建立学校与建教合作单位间的关系,让学生在学校后面获得保护。
吴育仁举例说明,他认为建教生应该有合理的生活津贴,相关问题就应该由学校出面与建教合作机构洽谈。吴育仁在建议条文中还规定,如果学校发现建教合作过程有问题,却没有终止契约,学校也有责任,将受到停止建教生的开班与招生等处分。
此外,吴育仁认为,建教合作机构应要有足够的辅导人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辅导人力,建教生就只是劳工而已,因此规定建教生比率不得超过该单位的1/4,并规定学校每2周必须不预告访视1次,并撰写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