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2年04月22日讯】有些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人以为可用“量多取胜”的策略,不但提供大量各种类型证明文件也只重视文件数量,但根据过往案例来看,重点还是在于证明文件是否有足够的质量,而非“数量”。陈品瑞律师事务所提供一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生物医学工程师
申请人为一生物医学工程师,自行递交I-140表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职业移民类别,但美国移民局(USCIS)以申请人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国家利益因此拒绝该案。
大量文件却缺乏影响力证明
陈品瑞律师对此案例进行分析,申请人提交极大量的日常电子邮件作为与其雇主及提供补助金的政府机构与申请人之间来往密切的证明,审核官员认为虽然可认定申请人工作的专案占有极重要地位,但却缺乏对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的“影响力”证明,不能因在极其重要的专案中工作,就表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资格;而在论文引用次数上,该申请人仅有两次引用记录,且其中一次是申请人自己论文引用,因此审核官员认定仅有一次独立研究者的引用记录,不符合资格。
没有出版日期的书籍
另外有一本没有出版日期的书籍,有几个段落提及申请人的专案,但未提及申请人名字,加上没有出版日期也非生物医学工程相关,因此审核官员无法列入考量。虽然申请人也缴交了许多email记录,这些记录当中虽然提供他在专案搜集资料、分析等工作上担任“领导角色”,但均为工作上每天的工作而非在其专业领域中担任发挥影响力的“领导角色”。
无效证明信件
在申请案中还有一封出版商的信件指出他们出版的年鉴当中包含申请人的简短自传,但也提供一个特别优惠的价格让申请人购买此年鉴,虽然申请人附上自传原文,但未说明此年鉴总共有包含有多少人的自传(是领域中极少数还是有成千上万人),也未说明此年鉴选择的标准,因此无法视为有效力的证明。
申请人仅附上一封同领域的专家推荐信,且推荐人于信中表示‘从未与申请人共事过…此封信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简历及资料写成…申请人工作的机构只雇用最顶尖的生物医学研究员’。审核官员表示,由于推荐人没有说明是否在写这封信前就知道申请人的研究工作或是了解申请人的名声,因此无法得知这个推荐人是不是申请人要求写推荐信时才相互认识,推荐人提及的职称“研究员”与申请人任职的“工程师”不一致,不能因此推断在该机构任职的所有职务都是最顶尖的。此外也未提及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中的影响力,所以此封推荐信的效力很低。
另外三封推荐信都非同专业领域,其中一封为药学领域的推荐信,此封推荐信更是搞错了申请人的工作职称并且错误引述申请人的论文发表时间,甚至引用别人的论文误以为申请人是共同作者,陈律师提醒这些都是不应该犯的错误,在申请案中有许多细节要注意,不一致的资料会引起审核官员的疑问,例如此案申请人的职位是工程师,但推荐人却以研究员加以推荐,可想而知这些推荐信不足以为证。
此外,陈律师发现有许多推荐人仅片面的表明申请人对领域有许多重要的“贡献”,但没有详细描述是“哪些贡献”、“什么贡献”,甚至仅引用移民法的法条内容说申请人具有“杰出才能”,这些都是缺乏实证也缺乏效力的推荐,应该在申请时要加以避免。
另外一封推荐信则是出自同专案的同事,信中强调申请人深获同专案所有同事的敬重,‘且对专案有重大贡献’,但全文于提及“重大贡献”后未再深入详述是什么贡献,陈律师根据过往的案例归纳,举凡任何可获得政府补助金的专案或计划,绝对都有一定程度在专业或实务上的贡献,移民法规的规定有一定的标准,并非任何有贡献或是受周遭同事朋友敬重就等同于对其“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符合国家利益或足以核准移民的“贡献”。
资料来源://www.wegreened.com
(责任编辑:林秀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