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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指认嫌疑犯摔死 警局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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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妇人受请托指认嫌疑犯,却在警局内摔下楼梯死亡,妇人的先生与子女请求国赔。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警局赔新台币336万多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一名妇人去年1月受永和警分局中正桥派出所员警请托,协助指认窃盗嫌疑犯、制作证人笔录,但却在警局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口摔下楼梯,当天下午死亡。

妇人的家属主张,中正桥派出所地下室楼梯,至少应于一侧设置扶手,且地下室楼梯与1楼交界处昏暗有阴影、缺乏光线,楼梯又未作防滑处理或采用防滑材料,违反规定,请求赔偿医疗费及殡葬费等。

永和警分局主张,地下室是管制区域,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不开放公众通行,民众不得自由进出,因此楼梯不属于国家赔偿法“公共设施”范畴。

法院一审认定妇人不熟悉环境,未注意脚下地面,贸然行进,不慎踩空楼梯,导致意外,驳回妇人家属请求。

妇人的家属上诉后,高院审理认为,警局的楼梯未加装扶手、照明不足、未设第一阶防滑条等,设置管理上有欠缺,且依当时状况,妇人难以辨认第一阶楼梯位置,导致踩空,发生意外。

高院审酌妇人有未小心谨慎的40%过失,判永和警分局赔偿妇人的先生与子女包括医疗费、殡葬费及慰抚金等共33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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