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最近发布消息,宣布加拿大公民境外首次申请TN的新途径并且同时提醒大家加拿大公民申请L-1签证的途径。根据移民局消息,加拿大公民从境外第一次申请TN签证从今年10月1日起可以先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获准后再从境外持移民局批准件以TN非移民工作签证身份进入美国。下面我将向大家简单介绍什么是TN签证以及加拿大公民申请TN签证的主要途径。另外我还将向大家简单介绍加拿大公民L-1申请的途径。
TN签证是根据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项下的给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专用的专业人员临时工作签证。持有TN签证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能够以NAFTA专业人员身份在美国工作。值得指出的是此签证只适用于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加拿大和墨西哥永久居民无权使用此签证。
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可以一次申请3年期限的TN签证,到期后可以延期,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虽然TN签证在某些方面与H-1B相似,但它在许多方面于H-1B不同,例如只有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才能申请TN签证,TN签证不受H-1B名额的限制,TN签证也不像H-1B那样有最长6年的总期限而可以无限延期下去。另外,能够申请TN签证的专业范围也比普通H-1B的专业范围要窄。
只有某些特定的专业才能够申请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下的TN 签证,这些专业包括会计、工程师、律师、药剂师、科学家和教师等。另外TN申请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 必须为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
‧ 专业符合法律要求
‧ 在美国的工作要求一名NAFTA专业人员
‧ 申请人将为提出申请的美国雇主全时或半时工作(申请人不能自己给自己申请。)
‧ 申请人具备该专业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在移民局发布上述消息之前,移民局只接收已经持有TN签证的加拿大公民的TN延期申请,而在美国境外的加拿大公民第一次申请TN签证必须在进入美国时向边境口岸的海关及边境保护机构(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或 CBP)递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根据移民局发布的上述消息,在美国境外的加拿大公民第一次申请TN签证的申请人从今年10月1日起可以先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获准后从境外持移民局批准件以TN非移民工作签证身份进入美国。在此消息发布前的TN申请渠道依然有效,此消息只是为加拿大公民多提供了一条TN的申请渠道。
移民局的上述消息还提醒大家,在美国境外的加拿大公民申请L-1的渠道不变,既可以先向移民局递交I-129申请,获准后从境外持移民局批准件以L-1非移民工作签证身份进入美国, 也可以在进入美国时向边境口岸的海关及边境保护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另外,L-1集体申请(Blanket L Petition)在获准后,获准集体申请项下的单独L-1申请人既可以先向移民局递交I-129S申请,获准后从境外持移民局批准件进入美国,也可以在进入美国时向边境口岸的海关及边境保护机构递交I-129S和其它支持材料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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