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意思是罪大恶极,即使叛处死刑,也偿还不了他的深重罪孽。
【近义;反义】罪该万死 罪大恶极;功德无量 功标青史
这个成语,出自《汉书.路温舒传》。西汉时的路温舒,博览群书,熟悉当时的律令,深知监狱里的众多不合理现象。
汉宣帝即位后,他总结经验教训,抨击狱吏的罪恶,劝谏汉宣帝减轻刑罚,以仁义治天下。他写成一道奏疏,名叫《尚德缓刑书》。里面有这样的话:“现在的狱吏,不分青红皂白,一味的乱用刑罚。囚犯们在严刑拷打下,难以忍受,不得不乱编假口供。那些办案的人,对此又从来不进行调查,怕上报时驳回,就胡乱罗织罪名,引人入罪。这样一来,即使是像过去的皋陶那样断案公正的人听了,也会认为罪犯死有余辜。希望陛下集思广益,以德义为本,减轻刑罚。”
汉宣帝看了这道奏疏,觉得很有道理,就采纳了路温舒的建议。一天,他召集了大臣们说:“一个人犯了罪,让他受罚得到教训,以后好好做人。可现在惩办犯人时,在犯人脸上刺字,毁坏肢体。刺了字,褪不去;毁了肢体,长不出。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我看这肉刑应予废除。”
皇上一言九鼎,从此肉刑被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