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7日电)江姓骑士行经高雄市弥陀区1处防汛道路旁,为闪避对向来车撞上混凝土突出物受伤而求偿,高雄地院审理认为管理人第六河川局未依法取缔私设突出物有过失,判赔新台币16万余元。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江姓骑士民国98年5月间行经弥陀区这处防汛道路旁,为闪避对向砂石车,撞上渔民私自铺设养殖用水管的混凝土突出物,认为管理人第六河川局未依法取缔,导致因路面突出摔倒,要求赔偿71万元。
判决书表示,被告主张,防汛道路专供防汛、抢险运输用途,没有必要达到公众通行安全的程度,且设有警告标志,不论突出物为何人所设置,不影响防汛等功能,自无加以排除的义务,并无疏失。
判决书说,承审法官审理认为,混凝土突出物高于路面0.6公尺,妨碍行车安全,被告应负管理不当责任,但江姓骑士未注意行车状况,闪避突出物,也应负责,判决被告应赔偿16万800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