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1年09月14日讯】2001年,17岁的土耳其小伙子Salduz在一次由激进组织库尔德工人党组织的示威游行活动中被捕,他被判两年半监禁。事后他说证词是在员警的胁迫下作出的,并以此为由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2008年,欧洲人权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对该判决做出了否定的裁决,认为员警在审讯Salduz时,因没有律师在场,故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证据采用。
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引起了欧洲各国政法界的高度重视。一些自认为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方面有欠缺,有关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的国家开始陆续修改自己的法律。Salduz判例也被称为“Salduz法规”已日渐成为欧洲法律界的专业名称。
最近比利时宣布,比利时的“Salduz新法规”出台,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定,员警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保证他应有的权利并负有告知其权利的义务。例如: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他们有权保持沉默;可以在第一次与律师会面时,进行二人间的秘密会谈;警方必须在逮捕嫌疑人时为其提供一份详列其权利的档;在第一次被审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利要求一位法律代表出席;员警在逮捕嫌疑人时必须等候两个小时以便嫌疑人的律师能够到达现场。如果员警或法庭在办案过程中有任何违反Salduz法规的行为,其所搜集的证据都将无效。
类似这样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法律条款,在中国的刑诉法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里看见过吗?不但找不到,而且在新刑诉法修改草案中还增添了三条剥夺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法律。对于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三种强制措施,允许以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为由,在强制措施后的24小时之内不必通知家属。而这正是联合国定义的“强迫失踪”的违法行为。
不必通知家属,秘密抓捕关押,自然也没有律师的介入。请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是嫌犯基本的诉权,在被剥夺的同时,法律赋予律师的权益和他们在司法中所起的监督制约作用也被剥夺取消了。修正案中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上述部分,将强迫失踪合法化后,必然会把一些法律架空,形同虚设,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最基本的人权会失去保障而被轻易侵害。
刑诉法的建立,是从司法程式上界定诉讼案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求得司法公正,少出或不出冤假错案。目前中国刑诉法修改草案拟定的恶法,意图显而易见,就是为日后制造冤假错案开绿灯的,明明行恶还要有法可依,可见法制倒退的地步。中国的法治环境已经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全面黑社会化。如果连表明文章都不做了,直接制定恶法,公开行恶,秘密员警、特务当道,中国的政治环境、人权状况注定加速恶化。
另外,比利时政府估算,由于Salduz法规的实施,警方需增配200多名警员,仅此一项每年成本约为1300万欧元。如果嫌疑人无力聘请律师,政府还将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而这项费用每年则要花费6700万欧元。对比中国,我们养了几百万员警,动用国库巨额财政,其中有多少钱是花在了像比利时实施Salduz法规这类维护人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