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系列EB-5投资移民常见问答的续篇之十六。如果想阅读EB-5投资移民常见问答的前十五篇文章,请访问我所投资移民专栏//www.xielaw.com/cn/eb-5-investor.html或者投资移民网 //www.eb-5.cn.
1. 读者问:如果我想自己投资设立公司进行投资移民,不通过区域中心,可以在计算工作岗位创造时包括间接创造的工作岗位吗?
谢律师答: 根据移民局的规定,不可以。只有区域中心的EB-5投资项目才可以在计算工作岗位时包括直接和间接创造的工作岗位,这也是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和非区域中心在计算创造的工作机会方面的不同,也是区域中心的优势。
2. 读者问:自己投资进行投资移民和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进行投资移民相比,前者是否更安全?
谢律师答: 不见得,看具体情况。自己投资的移民项目(非区域中心项目)需要创造10个直接的工作岗位,就是说必须实打实地聘用10个合格的员工(不包括投资人本人),并且需要至少维持到I-829表格被批准,绿卡条件移除之后,前后需要两年多的时间,甚至更长。这对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如果投资者的语言不通,储备资金不够充裕,再加上个人投资者往往对美国法律和市场不甚了解,项目很有可能出现问题,导致绿卡无法最终实现。据说,在临时绿卡没有成功地转成正式绿卡的申请中,相当大比例的案例是那些非区域中心的个人独立投资移民申请。
3. 读者问:什么是移民局认可的10个工作岗位?
谢律师答: 对于个人自行投资移民的项目,10个岗位是指10个直接创造的全职工作岗位。直接是指数量上实打实,不能通过经济模型计算间接和其他的工作岗位。全职是指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的工作岗位。而且员工的身份必须是美国绿卡或公民,也包括其他持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如难民,政治避难者等,但是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也不包括H-1B签证持有人等持有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而如果是区域中心的项目,则10个工作岗位还可包括根据经济模型计算的间接的工作岗位。
4. 读者问:兼职的工作岗位可以算吗?
谢律师答: 按照移民局的规定,创造的工作岗位必须是全职的,即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但是同一个全职岗位可以通过协议由多人分享,每人工作其中的部分时间段,合起来构成一份完整的全职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几份不同工作岗位的兼职工作虽然加起来每周工作时间已经达到35小时或以上,但是不能合并算成一份全职的岗位,因为这里包含数个工作岗位,每个都不是全职的。
5. 读者问:我看到有些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有政府官员或议员陪同推广,这样的项目是否有政府背景,比较安全?
谢律师答: 美国的国情和中国不同,没有任何一个区域中心的EB-5投资项目可以得到政府的担保。这些政府人士的出现也是相关的区域中心为了迎合国人的心理,更好的推销投资项目所采取的一种营销策略,并不表示该项目具有政府背景,更谈不上政府担保。投资者还是要认真分析项目本身的商业计划和绿卡实现的可能性,减少投资风险。
6. 如果我决定投资区域中心的项目,需要多久可以拿到临时绿卡?
谢律师答: 按照目前的进度,从投资者准备材料到拿到临时绿卡需要9-12个月的时间。但是目前移民局正在研究新的处理程序,最近几周就可能公布。如果新政策出来,那么I-526表格的申请也可以加急处理。这样走完整个流程可能只需要半年时间甚至更短。一旦投资移民申请可以办理加急,我们会及时在这里报导的。
7. 在挑选区域中心投资项目时我应该注意什么?
谢律师答: 最关键的是项目的商业风险。这其中包括项目未来的营收情况是否可预期(在不利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是否有过度融资?五年后的退出计划是否合理和可行?项目的就业是否有保障?项目设计是否注意到了投资者的绿卡安全?等等。投资者应仔细认真判断项目的商业和绿卡风险,减少绿卡失败的可能。
8. 读者问:在申请绿卡条件移除阶段,I-829表格的批准需要什么条件?
谢律师答: 移民局根据投资者在提交I-526表格时预测的事实,结合I-829表格提交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投资者的投资款是否已经按计划投入到了创造就业的活动中去了?预计创造的就业是否已经实际存在?项目是否在正常运营,使得这些就业在I-829之后还会合理持续?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移民局就会批准I-829表格,移除绿卡条件。
9. 读者问:我本人非常富有,财产很多,是不是移民局不会对我的资金来源要求严格证据和审核?
谢律师答: 错。无论投资者的个人财力如何,移民局还是会要求投资者对投资款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提交充分的证据。投资者应配合主办律师尽可能完整的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据,减少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的可能,顺利获得I-526表格的批准。
10. 读者问:我投资在某个区域中心,是否拿到绿卡后必须在该区域中心的地域范围内居住?
谢律师答: 不是这样的。EB-5投资人可以投资在移民局批准的任何一家区域中心内。拿到绿卡后也可以在美国任何地方居住,没有任何限制。区域中心的地理范围是限制该区域中心自己的投资行为的,与投资人没有关系。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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