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4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国营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未来各港务局将整并为1个港务公司,交通部希望能够以港群观念统合各港经营发展,提高港埠整体竞争力。
交通部长毛治国在报告时指出,台湾各港务局是兼具港埠经营及公权力执行角色的特殊组织,港埠经营上因为受限于行政体制及法令束缚,缺乏企业化经营弹性,以及市场即时应变能力,有碍港埠经营效率与发展,因此希望透过改制来松绑行政体系限制,以提高港埠整体竞争力。
因此,交通部提出“台湾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草案”,以类似桃园机场公司化的方式,将各港务局整并为港务公司。但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叶宜津对法案名称有意见,经讨论后修正为“国营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
根据初审通过的条文规定,未来港务公司设董事会,置董事13至19人、另置监察人3至5人,董事至少应有1/5席次由工会推派的代表担任。
条文中也规定,港务公司分配税后盈余时,应先提出10%为法定盈余公积,并得另提特别盈余公积,及提拨一定比例予航港建设基金后,比照桃园机场公司提拨18%盈余给港口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
原本交通部希望港务公司总经理可以有双重国籍,但叶宜津认为,港务公司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尤其是如果同时拥有台湾与中国大陆国籍,那到底要效忠哪一国?在叶宜津要求下,港务公司总经理得有双重国籍部分遭删除。
对于各港务局员工办理优惠退离部分,交通部也参考“国营国际机场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与“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规定,明定港务公司成立日起6个月内,自愿退休、资遣或离职者,最高加发7个月薪给慰助金,包括适用劳动基准法及选择依劳基规定标准给付的1个月预告工资。
全案经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但叶宜津认为,相关条文内容与交通及建设部航港局组织法草案相关,因此要求全案交付院会前,仍需经由党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