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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少法修法 报业公会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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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陈伟婷、蔡欣桦台北25日电)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天协商儿少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对内政部提出增订规范媒体报导条文未表示异议;不过,台北市报业公会发表声明指出,无法接受。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协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第44条明确规范新闻纸不得刊载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内容,包括描述(绘)犯罪、施用毒品、自杀行为的细节文字或图片,或是描述(绘)暴力、血腥、色情、猥亵、强制性交细节的文字或图片。

委员会召集委员、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刘建国晚间受访时表示,儿少法第44条修法是期待媒体能先自律,由报业公会订定自律规范和审议机制,若报导有违法,依自律规范来处置;若媒体逾期不处置,之后才是他律。

他说,朝野尚未签协商结论,修法仍有弹性空间,将择日再协商,届时若有异议可再处理。

台北市报业公会发表声明指出,完全无法接受修法内容,就新闻运作实务而言,修法所指“犯罪”、“血腥、色情”等词,定义过于广泛,若报导细节文字或图片,动辄触法,不只侵害公益及民众知的权利,也将是台湾新闻自由大倒退。

声明表示,不确定法律概念需具有可测性及可司法性,倘若不确定法律概念过于空泛(例如血腥、色情),导致审判者或执法者均有恣意解释空间时,即有违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意旨不符。

声明指出,犯罪事件不会因为媒体没报导而消失,反而会由于限制媒体报导而被忽视;媒体披露相关新闻,更能使社会及主管单位重视儿少问题,从而促成儿少更安全的生活环境,这也是报业公会各会员报处理儿少相关新闻向来极为慎重的原因。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表示,今天协商所提草案内容版本,是内政部长江宜桦二度邀集儿童与少年家长团体、新闻媒体与人权团体各界代表沟通所得出方向;对媒体代表提出新闻自由及媒体自律等原则,及儿少团体所坚持的儿少权益保障等立场,内政部都表示尊重,并设法兼筹并顾。

内政部指出,修正条文内容方向是以媒体自律为优先,一旦媒体自律失灵时,则以公民审议的他律机制作为保护儿少权益的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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