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发布公共负担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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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局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信息,对如何决定是否构成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公共负担的背景介绍和定义,以及接受什么样的社会福利可能被认为成为公共负担等信息进行了介绍。公共负担作为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和驱除出境(deportation)的理由在美国移民法中已经存在了100多年。在任何时候如果一名外国人可能成为公共负担将不得入境并不符合美国永久居民的条件。然而,接受公共福利并不自动使一个人成为公共负担。移民局的这一信息提供了关于决定是否为公共负担的有关信息以便读者决定是否申请某些公共福利。下面我将简单介绍移民局发布的上述消息的部分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移民法规定,一个人申请进入美国或转换为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员如果在申请入境或转换成永久居民身份时或任何其他时候可能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 该人员将不得入境。一旦被认为不得入境,那么该人员将无法获得进入美国或转为绿卡申请的批准。由于上述原因,是否外国人接受某些联邦、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福利会导致不利的移民后果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移民局发布的上述消息,外国人和家属即使接受了某些公共福利(包括灾害救济、传染病治疗、免疫、儿童营养和保健)仍可能不被认为是公共负担。

  在决定不得入境时,移民局“公共负担”的定义为那些主要依赖政府生存的人员,例如接受公共现金帮助来弥补其收入不足或依赖政府救济取得长期护理的人员。在决定一个外国人是否构成由于公共负担而不得入境时,移民局将考虑不同的因素,包括年龄、健康情况、家庭状况、资产、教育和技能。除了缺少需要的经济担保(lack of an affidavit of support)外,没有任何一个单独因素能决定某人是否为公共负担。

  根据移民局指导方针,弥补收入不足的现金补助包括社会安全补充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从贫穷家庭临时补助项目(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program)收取的现金补助以及从州和地方政府现金补助项目取得的现金以填补收入的不足。如果其他不得入境的条件也符合,接受上述形式的公共现金帮助使一名外国人由于公共负担原因而不得入境。然而,仅仅接受这些福利本身不能使某人不得入境,不符合绿卡身份调整的要求,或由于公共负担而被驱除出境,因为此类决定需要全盘考虑各个因素。另外,用Medicaid来支持外国人在长期护理设施(如老人院或精神病院)可能也会在决定公共负担的通盘考虑中成为不利因素。短期住院使身体康复不在公共负担的考虑之内。

  非现金福利(non-cash benefits)和服务与不用于补充收入的特殊目的现金福利(special purpose cash benefits that are not intended for income maintenance)不在公共负担考虑因素之列,例如:

  - 除长期住院护理之外的Medicaid和其他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包括免疫、传染病检验和治疗、诊所使用、短期康复服务、父母照顾(parental care)和急诊服务在内的公共帮助(public assistance)。

  - 儿童医疗保险项目(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简称CHIP)。

  - 营养项目,包括营养补充项目(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通常称之为食品券,即FOOD STAMP)、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营养补充项目(Special Supplemental Nutrition Program for Women, Infants and Children,简称WIC)、全国学校早餐和午餐项目(National School Lunch and School Breakfast Program)以及其他补充和食品救济项目。

  - 住房福利(housing benefits)。

  - 儿童照顾服务。

  - 能源帮助,例如低收入家庭能源补助项目(Low Income Home Energy Assistance Program)。

  - 紧急灾难救济。

  - 寄养收养帮助(foster care and adoption assistance)。

  - 教育帮助,包括上公立学校,Head Start 和上大、中、小学的补助。

  - 工作培训项目。

  - 实物补贴,社区项目(community-based programs)、服务或补贴。

  - 在TANF项下的非现金服务例如儿童护理补贴等。

  - 挣到的现金支付(cash payments that have been earned),例如Title II 社会安全福利,政府的养老金,老兵福利和其他形式挣得的福利。

  - 失业补贴(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以上的一些项目可能回提供现金福利,如TANF 或儿童照顾发展基金(Child Care Development Block Grant)项下的能源补贴(energy assistance),交通或儿童照顾福利,以及TANF项下的一次性紧急支付。由于以上这些福利不是为了补贴收入,而是为了避免长期的现金救济以弥补收入的不足,所以它们不在公共负担考虑的范围之内。另外,一般来讲绿卡持有者不会因为合法取得符合条件的公共福利而被拒绝加入美国国籍。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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