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地区的陆大郎,家中颇为富有,有间别墅在平山。有一个庵僧与他平素相善,互有往来,这僧人所购置的产业、积攒的钱财,一概都寄存在陆的户头、名下之内。时日既久,陆就萌生了私吞、干没之心,庵僧屡次向他追索,他硬是赖账不给,于是两造诉讼于官府。
陆多次以金钱贿赂那些胥吏(在官厅抄录文书的人)之辈,庵僧因此得不到公正的裁决,反而被告诬诈之罪。僧人心中不胜忿恨,就日日焚香,望着陆门而拜,并且向上天祈祷,愿意转生为陆之子,以索取、偿还他所负欠的债务。
久而久之,和尚死了。经过一年而陆却生了个儿子,因为是年老才有了后嗣,所以对这“老来子”特别钟爱,号曰“小大郎”。稍微长大了,四处游荡、行为不检,家财资产被他耗费不少,可陆却不加以禁止。及至陆死,小大郎却对其父的入殓、奉葬,甚为优厚。
此后,这小子更是胆大妄为、耗费开销更是奢侈,没几年,家中所有财产,全部荡尽。生活无以为继,于是就砍伐其父坟墓上所种植的树木,来换升斗之米填饱肚子,不久,卖光了山中林木,就又借口说此坟风水不利,于是开挖坟墓,取其棺中当初陪葬的贵重物品,如瓷器之类等等,尽数变卖,并且焚烧其父骨灰,将那些灰烬丢弃于湖中。乡里邻人都说,小大郎就是庵僧后来转生的,因为后代对先人伐墓焚尸的这种残酷举动,除非是深仇大恨,否则一般人,是不忍心这样做的。
今世有些不肖子,因为家中贫困之故,很多行径一如小大郎的所作所为,这种情况,多了去啦。名义虽为子孙,你怎知不是宿世冤孽、恨憎积攒来的,或者是心头强烈的报仇愿望支撑,并假借转世托生,来求偿而泄忿的呢?但是罪业、因缘一旦牵扯上,再经过“善恶有报是天理”的巧妙安排,那么双方当然就不可能知晓前因后果啰!@*
(事据宋 郭彖《睽车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