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对方明明说没关系的,可是,事后却换来赔偿金。
林小姐在骑车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冲出来的人,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人没有什么大碍,拍拍屁股就离开现场了。
林小姐以为就此没事,其实对方已将车牌号码与驾驶人与车辆的特征记下,持验伤单报警并告上法院说她“肇事逃逸”!
冤枉的林小姐收到通知单,被撞的人要求赔偿30万现金,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已经和解,因对方纠缠不清,为了息事宁人省麻烦,也不想报警留下案底,最后以10 万元私下和解。
一般人对于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并不清楚,也想说撞到的人没有大碍,殊不知这是蓄意的诈骗案件,制造假车祸!
【拆招法】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报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证明。
2. 若对方坚持没关系,也务必要报警处理或立和解书(请对方出示证明并签字) 。
3. 如果对方嫌麻烦而紧急离开,务必记下特征或车牌号码,到警局备案(这是重点,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肇逃)。
4. 双方要离开时,向对方要电话,马上用手机拨给对方手机。有了通联记录,就不算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