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上海市委书记须严查孙玉兰事件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1年03月26日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查与追究 。
2011年3月8日,孙玉兰女士应该是在身体健康的状态下,依法到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9号由上海市驻京办从北京安全送至上海的府村路接济站。上海市卢湾区动迁组将孙玉兰女士关押在私设的黑监狱里的第5天,即: 13号中午,动迁组看管人员给孙玉兰喝了一碗汤后,便昏迷不醒,直至14日晚上8点30分方被动迁组人员叫醒。从该时间短上推算,孙玉兰女士昏睡了30小时后,被动迁组就叫了辆计程车把孙玉兰送回家。孙玉兰在夜里10时许迷迷糊糊回到家中,随即报了警。3月15日——17日,孙玉兰女士:经三家医院的验血检查,确诊是得了急性白血病。
假设全国二会20号闭幕,也许又要发生第二个腾金娣严重刑事案件。这让我们回想起四年前的悲剧,一个典型的闸北区公、检、法联手,违反宪法和法律致人于非命得案件。2007年10月11日,身体尚健的维权人士滕金娣,被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一伙强行非法关押在上海市海甯路“友放”浴室,昏暗、潮湿的环境,硬是把一个年已85岁高龄的老人,活活关押致死。明明是关在黑监狱“友放”浴室,却又捏造说好心邻居发现滕金娣身体不适,不及抢救而猝死的原因。令人震惊这是发生在当今法制健全的和谐社会中的恶性事件。孙玉兰女士昏睡30个小时是什么概念……,该事件激起我忆起触目惊心的10天非法拘禁日子。
2011年3月6日,我被非法拘禁在上海市松江华颂园度假村,度假村里被非法拘禁着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维权人士11人。我们每天的伙食:早饭,是前一天的剩饭为主食(饭浆),另加每人一个馒头和油条数额。我们提出要求提供豆浆,告知:“免费的早餐,我们安排再差,你们没有理由……”。午餐、晚餐200元一桌(10人),每餐是盆底朝天,只有无奈地忍着半饥饿的状态离开餐桌。
9日凌晨,我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腹痛厉害。住在隔壁房屋的王宝刚早晨特到我房间告知:“他也发生了上吐下泻的情况,腹痛厉害,上吐下泻……”,看守人无动于衷。在早饭的桌上,又出现菜铭永呕吐了,我也再次发生呕吐。度假村里的工作人员骂骂咧咧道:谁叫你们是访民……。而激起被非法拘禁 的11人愤怒与谴责。在11人的强烈要求看病的呼声下,我与蔡铭永二人被送金山医院急诊治疗(医药费由度假村承担)。为此,我三餐不能吃,经提出,总算发了一包饼干,这就是申领高额维稳费的背后的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被非法拘禁人员的遭遇。
法律没有设定与规定维权人士是属于刑事化、意识形态化的政治问题。上海市闸北区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与上海市卢湾区动迁组没有权利作出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即实施非法拘禁行为。非法拘禁行为严重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具备立案要件。
2011年3月3日——14日的全国二会上讨论的主体:“人”,即以人为本。3月24日,是第一个“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希望上海市委书记严查个人权威取代法治权威、以权代法的严重侵害行为,依法监督上海市公安局履行法定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上海访民 201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