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 IRA 与罗斯IRA 的特点及区别 (1)
中国人常用“未雨绸缪”来形容要及早为未来做好准备。退休后的财务保障是人生最重
要的准备之一。如今“储蓄防老”比之“养儿防老”更为实际。为此,美国政府制定了
许多措施,以鼓励人们为将来的退休生活及早准备。继一九九七年纳税人宽减法案 (The
Taxpayer Relief Act of 1997) 之后,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七日,布什总统签署了一项新法案, 即二零零一年经纪增长和税务减免调节法案。它为人们减掉了高达三千五百万美元的税款,被赞誉为一个时代内力度最深远的减税立法。这项法案自二零零二年开始,向人们提供增加退休和大学储蓄限度的重要机会。
一. 传统个人退休账户 ( Traditional IRA)
1. 可扣税 (Deductible) 的传统IRA 从$2,000/年增至$3,000/年 (2002年—-2004年), $4,000/年 (2005年—-2007年),$5,000/年(2008年以后)(50岁以上$6,000),且以后都将随着通货膨胀而做出调整。
2. 许多没有工作收入的配偶也可每年存入$5,000,但其前提必须是,夫妻联合报税收入在$169,000/年以下, 收入在$169,000-179,000之间,可部分扣减,在$179,000以上,则完全不能扣减。
3. 在59岁半前,提款如果用于首次购置房屋(一生最多只能提取$10,000) ,或支付符合规定的教育费用, 就可以免缴国税局 10% 的罚款。如丧失工作能力(Disability) 或去世均可免除10%罚款。
4. 存入的款项可扣税并可延税积累。
5. 70岁半前必须提款。
6. 某些医疗及失业费用的支出。
7. 除了上述规定情况外(第三项), 59岁半前提款,除了缴付所得税,还需向国税局付10%的罚款。
下期将介绍罗斯IRA的特点及与传统IRA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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