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地之大,无我立锥之地
回到重庆后第二天,老保姆的女儿刘素清(七十年代被火车轧死了)就领着我去王家坡派出所上户口。派出所不准,理由是:上面规定要严格限制城市户口,原则上只准出不准进,另外,我又不是刘家的人。我顿时慌了手脚,户口等于第二生命,没有它,就没有工作权和居住权,也没有粮食供应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票证供应,就意味着我呆在这个城市非法,根本无法在这儿生存。
我抱着一线希望去市劳动局,找到办公室杨家修,他是我当“右派”前的老同事,请求他设法解决,他只是叫我先回去,后天来打听消息。
第二天,我和刘素清又去派出所说情,还是不行,他们叫我找原单位。我是被单位开除了的人,回去有什么用?还有,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是我走投无路,只得厚着脸皮试一试。我回到学校一问,碰了一鼻子灰,只得又灰溜溜离开。
10月6日,我抱着一线希望,又去劳动局找杨家修,但没有见到他,一位女同志接待我。她叫我先到“公社”联系一下(此时的派出所都改称“公社”)。她还叫作好思想准备,如果“公社”解决不了的话,只好返回原籍。一听说“返回原籍”我的头嗡的一声:完了!完了!我有何面目去见家乡父老?!
当天夜里,我正躺在床上愁得睡不着,突然街道治安委员领着一帮人来查户口,有人认出了我,说我是右派。我说我已经回到“人民队伍”中来了。他们说:“那你就是‘人民队伍’中的‘右派’。”老保姆一家为我说了许多好话,但他们坚持说,没有户口就必须走人。我说时间已经晚了,明天一定搬走,这伙人这才甘休。这事让我意识到,我仍然是个“右派分子”,是一个人民的“敌人”,所谓“回到人民队伍”中来,不过是分化“敌人”的一种手段。我感到自己又一次被愚弄了。
这天夜里,我第一次听到地、富、反、坏、右联在一起的“五类分子”的称号,以前只叫四类分子,没有把“右派”排进去。我从这些人的口里知道,我已经被排在“五类分子”的行列中了,我已经成了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敌对阶级中的一分子了。
第二天,我冒着濛濛的细雨,离开了黄沙溪老保姆家,搬到大坪旅馆住下。然后,立即去大坪派出所(已改名叫“公社”),我把情况向他们谈了,并出示了中川钢铁厂的证明文件,我对他们说,因为我的户口原来在这里注销的,我现在已解除劳教回来了,我应该再回到这里来上我的户口。
他们认为,像我这种既无单位又无家庭,况且又是一个“右派”劳教释放分子,在重庆上户口是不可能的,应作好回原籍的思想准备。
当时既然在重庆上不了户口,为什么不返回中川呢?但我被中川那凄惨和恐怖的日子搞怕了,心想山东老家总比劳改营好吧。另外,那时我对政治宣传机器报喜不报忧还没有完全看穿,报上把“人民公社”吹成“社会主义幸福的天堂”,我还存在着幻想,认为全国农村总的形势应当是好的。
10月8日上午,派出所正式答复我,不能在重庆上户口,必须返回原籍,并叫我立刻办理手续。这些天,我过够了这种颠沛流离,举目无亲,无家可归的日子,对回山东老家,也有了思想准备,因此我二话没说(即便说也无用),立刻办了手续。
下午六点钟,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馆,房主突然逼着我马上搬走,说我事先没有办理当晚继续住店的手续,床位已卖给了新来的住客了。这时天色已晚,我苦苦请求,他不由分说地将我的东西往门外搬。记得小时候看小说《隋唐演义》,秦琼被店小二赶出店门,没想到那种狼狈地步落到我头上了。我只好背着行李去了火车站的“太和”旅馆,因时间已晚这里也早已客满,我说了一大堆好话他们才象打发狗一样地说:“好,睡在地上!”
那天,还有个插曲,当我走到大坪虎头岩时,猛然想起死去的难友方田,想起他临死前泪流满面的托付。这里离方田家已不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是临终之托,尽管我落到这般地步,心情很不好,但不能对不起朋友。我又想不能失去这个机会,以后就没有了。于是,我找到化龙桥黄桷堡小学,见到了方田的爱人张琳老师和方田的老母亲。我如实地把方田临死时的遗言转告了她们。
她们婆媳二人抱头痛哭,哭得那个凄惨啊……
她们非要留我吃饭,那是饥荒年,我怎么忍心吃她们那点粮。她们拉着我不准走,给我煮了一小罐饭,接着方田的母亲(她是一双小脚)颤颤颠颠爬到黑黢黢的床下,摸摸索索掏出一个皮蛋,背着方田的两个孩子,剥开,一下子压入我饭里。方田家一贫如洗,那皮蛋是他家里最珍贵的东西呀。
从方田家出来,我不知往何处走,想来想去,只剩下回山东老家一条路了。可是,我有什么脸面回去见父老乡亲?回去后又怎么生存?
此时此刻我刻骨铭心地体会到,在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一个人一旦离开了组织(单位),就没有生存的空间,甚至去当“和尚”、当“叫化子”也无容身之地。(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