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贩运看似一个新兴的国际议题,但其实是一种古老的犯罪。台湾从早年的原住民雏妓问题,到今天的东南亚籍人士被迫卖淫或强迫劳动,都是相同的罪恶。
1987年媒体大量报导未成年原住民少女被贩卖并被迫从事性交易,为了协助这些不幸少女,杜绝人口贩运,包括妇女救援基金会(以下简称妇援会)的许多妇女团体纷纷成立,一起致力于救援与立法的推动。在“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条例”通过后,国内的人口贩运问题逐渐减少。
台湾人口贩运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然而性交易市场的需求并没有减少,2003年开始,妇援会首先发现许多偷渡来台从事性交易的大陆女子,其遭遇与10几年前被押卖的台湾少女一样:没有人身自由,完全被人口贩运集团视为敛财工具。
2003 年8 月,26名大陆偷渡女子,在苗栗外海遇上海巡署追缉,被狠心的人蛇集团推落下海,造成了6死4失踪的惨剧。2004 年3 月,一台湾用户在美国知名的eBay拍卖网站上,刊登拍卖越南妇女的讯息。这些被国际舆论大力抨击的事件,是台湾人口贩运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人口贩运是一个连续犯罪过程
“人口贩运”常与“偷渡”被混为一谈,但人口贩运不一定跨越国境,境内的人口贩运也可能存在。“偷渡”的买卖关系在抵达目的地之后就结束,而人口贩运却是一个连续犯罪的过程,不仅在运输中可能牵涉到暴力胁迫,当被害人抵达目的地后,还会遭到进一步的控制,被迫性剥削或劳力剥削。
被害人也有可能以结婚、工作、观光、探亲等名义合法进入台湾,但抵达之后证件便遭没收、行动被监控,被迫从事与原来约定不符的工作。利用被害人对台湾法律的不了解,人蛇集团通常会告诫他们如果向外求救,就会被遣返回国或送入监狱;或者是威胁他们在家乡的家人安全,导致他们根本不敢求救。
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被害人似乎是同意接受人蛇集团的安排,然而进一步理解被害人的处境,他们往往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同意,没有其他选择。因此,国际间对人口贩运案件均有共识,不以被害人事前的同意与否为构成要素。
合法工作权遭利用 劳力剥削日增
近年来由于跨国婚姻的开放,东南亚籍妇女以结婚或观光签证方式,被中介公司、人口贩运集团诱骗来台从事性剥削或劳力剥削的案例相继出现。外籍配偶的合法工作权原为政府照顾弱势族群的政策美意,却遭人口贩运集团加以利用,成为引进外籍人士的管道。
一般人容易将人口贩运单纯视为性剥削案件,事实上,劳力剥削更是人口贩运案件的大宗。台湾自1990年起开放引进外籍劳工,由于对申请外籍劳工的工厂采取高标准筛选,许多中小企业对低价劳力的需求一直无法被充分满足,不肖中介开始藉由婚姻管道,引进想到台湾打工的妇女,以填补劳动市场的需求。
台湾中介透过越南、印尼、柬埔寨、泰国及菲律宾等地中介的联系,到缺乏工作机会的偏僻乡下,以结婚的方式招募妇女到台湾进行劳力剥削。因为假结婚入境的身份,中介及人头老公完全掌控其在台湾的居留权利,在别无选择之下,她们被带到工厂、农地果园、养鸡场、建筑工地工作,或者担任一般的家庭看护、帮佣。
通常她们面对的是:超长的工时,一年365天完全无休;薪资遭到苛扣,领取极微薄的薪资或是根本没有薪资;无法任意外出或与外界联系。部分雇主甚至不给予足够的食物与睡眠,动辄殴打、辱骂。有些外籍劳工无法忍受非人道的对待,由于无法任意转换雇主,不得已之下逃跑,便成了非法居留的“逃逸外劳”。
人口贩运被害人的脆弱处境
以女性为多数的家庭看护工,在其工作场域最容易受到劳力剥削,甚至面临性剥削的威胁,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离开原雇主之后,由于担心被遣返而不敢求救,这些逃逸外劳就更容易遭到有心人士的利用,反复成为人口贩运的被害人。
台湾对于开放外籍劳工的政策,一向以保护国人的工作权为第一优先,尽管许多民间团体对中介制度多所批评,多年来却一直无法撼动不合理的中介制度。在必须完全依赖中介的不平衡权力关系中,外籍劳工与外籍配偶成为人口贩运被害人的高危险群,让许多不肖中介业者得以从中进行剥削。
由于被害人身处异乡、语言不通,受到威胁恐吓、不当债务的约束,或因为非法居留的身份,或对检警人员的恐惧,因而不能、不知或不敢求救,多数被害人,都是在警方破获案件的情况之下获救,鲜少有被害人能主动求助。
2004年妇援会开展跨国人口贩运的倡议工作,由公部门的拜会开始,办理多场检、警、社政、劳政座谈会,同时也邀请国际专家来台进行教育训练,引进国际经验。由于近两年来许多的宣导与教育训练,让执法单位提高了对典型劳动贩运的认识,因而开始重视相关案件的查缉。
人口贩运的输入国、转运国与输出国
根据美国国务院所发表的“人口贩运问题报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简称TIP报告)”指出,台湾除了是人口贩运犯罪的输入国之外,同时也是转运国与输出国。
台湾也有妇女被贩运到日本、美国等国家,但由于多数是被迫从事性交易,被害人担心返国后的污名化,而选择隐埋被害的经历,因而发现的案件数量依然偏低。
TIP报告中,根据各个国家对人口贩运被害人的保护、人口贩子的起诉及犯罪的预防,给予评等。台湾在2005 年被降为第二级,2006 年再被降至第二级观察名单, 2007 年因为政府积极回应,订定行动计划,才使台湾回到第二级名单,2010年再升至第一级名单。
民间团体成立“反人口贩运联盟”
2006年开始,妇援会更进一步开展被害人个案服务工作,与检察官、警察合作,在第一线查获案件中遇有被害人时,即交由妇援会提供保护服务。藉由第一线与个案接触,从而整理出所发现的问题以及所需要的服务,进而督促政府提出政策与措施来因应及改善。
为了督促政府在制度与政策上做更积极的回应,2006年妇援会与关心人口贩运议题的10个妇女、劳工及新住民服务团体,共同成立了“反人口贩运联盟”。由妇援会担任召集人,希望能集结共同的经验与力量,推动立法制订相关政策,以保障人口贩运受害人之人权,有效防制人口贩运犯罪,提升社会大众对人口贩运的认知。
透过联盟的运作以及活跃的推法行动,2007年成功的推动了政府通过“防制人口贩运行动计划”,让政府所有相关部会纷纷开展人口贩运的防制工作。2009年1月,更通过“人口贩运防制法”,让被害人保护工作、加害人的起诉、以及各项预防工作从此有法可循,也让防制工作进入了政府资源全面挹注的时期。
承接政府委托被害人保护服务
尽管“人口贩运被害人鉴别原则”已颁布,被害人的鉴别却依旧困难重重。由于被害人对司法体系及警务人员不信任,鲜少有人会承认自己是被害人,通常都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与介入之后,才有可能说出事实。2009年开始,妇援会开始承接了政府所委托被害人保护服务,希望能透过整合性的服务,来协助这些身在异乡的被害人。
1.疑似人口贩运被害人社工员陪同侦讯服务:
被害人在被检警查获、接受侦讯的过程中,往往因为语言的隔阂、对台湾法令的不熟悉、对检警人员的畏惧以及回顾被贩运历程的重大创伤等种种压力,或甚至因为在加害人的控制下,被灌输了不正确的讯息,即使在获救之后,也不敢说出被害的事实。
透过社工人员对于侦讯的事前说明与澄清,以及在侦讯过程中提供陪同与情绪支持,可以有效协助个案稳定情绪,并了解侦讯内容及个人权益,同时协助检察官及司法警察人员获取有利资讯,以利案件侦办及鉴别工作顺利进展。
2.人口贩运被害人庇护所:
2009年3月,妇援会接受移民署委托,承办了东部人口贩运被害人庇护所。人口贩运被害人经司法警察鉴别确认后,即可入住庇护所,接受进一步的保护服务。被害人如需侦讯或出庭,均有社工陪同,以协助其维持身心状况之稳定并确保其权益。如果他们愿意协助司法诉讼,需面对长达8至18个月漫长的司法诉讼等待期。
这段期间由庇护所提供各项服务,包括住宿及生活照顾、医疗协助、身份文件及工作许可办理、法律咨询与扶助、心理咨商、就业媒合、技能及语文训练以及其他的支持性团体等,希望能善用这段滞留台湾的期间,为他们进行创伤复原、生活重建及返乡后的未来规划。
与人口贩运来源国合作
除了结合国内相关的民间团体督促政府的防制工作之外,跨国人口贩运更需要与来源国合作,无论是跨国联合打击犯罪,或是被害人返乡后的后续服务及未来的预防工作,妇援会都与越南、印尼、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非营利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以期共同协助被害人并合作在国际间发声。
无论跨境与否,无论透过何种形式,“安全的移动”应该是身为一个人应该拥有的人权,如何经由更开放、友善同时具有性别敏感度的移工、移民政策,让人们可以安全的移动,以减少人口贩运;同时在国内的需求面上,持续的倡议缩减色情产业以减少性剥削,是妇援会未来努力的方向。
人口贩运被害人如何求助/发现被害人时如何通报?
被害人本人或民众发现被害人时可以拨打以下专线求助或通报:
1. 110报案专线。
2. 2388-3095 移民署防制人口贩运通报专线。
3. 1955 外籍劳工24小时咨询保护专线 (多语服务)。
反人口贩运联盟成员
妇女救援基金会
台湾展翅协会
励馨基金会
越南外劳/配偶办公室
好好屏东县妇女权益发展促进会
新事社会服务中心
天主教新竹教区移民及外劳服务中心
希望职工中心
外籍新娘成长关怀协会
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
(*)本文资料部分引自“台湾妇女团体CEDAW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