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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

红水河在呻吟(14)水库移民悲歌

天生桥一级、二级水电站



三、天生桥一级、二级水电站

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和天生桥二级水电站,是珠江水系红水河已建或拟建的十大梯级水电站中的两个。二级电站81年动工,92年开始发电,投资上百亿元,装机容量132万Kw,年发电量82亿度;一级电站91年动工,97年开始发电,2000年竣工,总投资103亿元,装机容量120万Kw,年发电量52亿度。一级电站是蓄水防洪发电,二级电站是利用一级电站蓄水,在下游通过隧道利用水位差发电,有堵水坝但没有淹没、没有蓄水防洪功能,也即一个水库,两个电站或两个地方发电。

一级、二级电站都在上世纪竣工,一级电站的验收工作直到2008年4月。两座电站年发电量134亿度,年收入40亿元(厂价约每度0.3元),建设成本早已收回,并已产生巨额利润。当初的设计者们早已把他们薪水取走,并可能已到别的地方发挥其余光余热;当初的建设者们已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得到高额回报,民工们也许已经领到他们用汗水换来的工钱,东南西北闯荡寻找“活路”;当初的管理者们的劳动报酬应该怎样计算,他们又从建设资金中怎样去分配,这是暗箱,不容易估算。至于后来经营管理者们,他们的工作有多重要,他们应该或能从水电站巨额利润中分享多少,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公式进行计算。

天生桥二级水电站

天生桥一、二级水电站并非个人集资,而是由国家贷款;水电站淹没广西隆林、西林,贵州兴义、安龙等农民集体的田地和家园,与后来大多数经营管理者没多大关系,不过他们月薪、年收入却比邻近地区同一资历的干部职工及管理阶层高许多,倘若有人要拿他们的收入与田地和家园都被淹没的水库移民收入相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两个电站都已于上世纪末竣工,为何旧事重提,把陈年老账翻蔸?因为红水河及南北盘江沿岸地广人稀,土地肥沃,水路交通方便,既可以种田种地,又可以养鱼养虾,沿岸农村的生活向来比住在山地或坝子的农村富足。本以为田地、家园被淹得到的赔偿会使他们更富裕、奔小康,然而,无论是后靠移民还是外迁移民,大多数人比邻近的农民贫困,甚至比十多年前搬迁时还贫穷。因为很少或没有田地,中年人、青年人要么回老家养鱼(近几年网箱养鱼),要么外出打工,移民街、移民村大多只剩下老年人和孩子。移民街是城市里的贫民窟,郊区或公路两旁移民村的房屋虽然密密麻麻,夜幕降临却显得沉寂荒凉。

贫穷的原因不止一种,但补偿价格偏低,没有及时补偿,被淹没实物指标的数量、面积被减扣,以及为了能得到应得到的补偿,移民们近十年无数次到各级政府反映,到国务院上访,甚至到各级法院打官司,精力消耗,人力消耗,财力消耗,这些都不是移民自身引起的。

2005年8月底,天生桥巴结移民有数百人曾到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府大院里静坐一个多星期,当时某学校一位(其父母曾是水电九局干部)女领导说:“国家给了他们那么多的钱,吃完了又来政府讨,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对水库移民的侮辱,不过这不能全怪她,因为许许多多局外人并不了解水库移民。他们被淹掉了房屋,被淹掉了田地,被淹掉了家园,被淹掉了职业和技能,他们应得到多少补偿,他们实际得了多少补偿,为了补偿,他们又怎样去抗争……他们不应该被遗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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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建设投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大坝及发电设施投资,二是电网建设,三是(也应是最大的一笔投资)库区淹没补偿。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天生桥二级电站是把水导入隧道,利用落差而不是利用水量发电,主要功能是发电而非蓄水防洪,堵水坝不高,淹没面积小。按九十年代价格,贵州部分的农村移民补偿只有500多万元,广西相差不大,总共也就一千万,只占整个二级电站总投入的几百分之一。

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在上世纪末的中国已建成的水电站中也属特大型水电站,既发电又防洪,与三峡电站相似,只是对农村移民补偿的投资和所占比例不可同日而语。

三峡水电站总投入和农村移民补偿总额在不同年代和不同资料来源有不同数额,综合考虑,农村移民补偿所占总投资比例40%。三峡移民约110万,九十年代初工程概算900亿,农村移民补偿400亿,人均3.6万元(2005年8月湖北秭归县移民上访:“国家拿给我们每人三万五,领到手的只有七千”。),由于物价上涨,工程竣工时估计总投资近2,000亿,移民补偿700多亿,人均6万多元。而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农村移民补偿只占总投入的十分之一,并且农民能拿到手的还没有那么多。

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淹没广西隆林、西林,贵州兴义、安龙,云南罗平三省五县市,淹没人口隆林15,000人(不包括迁出西林的3,000人),西林5,400人(包括隆林迁入3,000人),兴义20,000人(包括非农业人口),安龙3,600人,(罗平县淹没人口很少忽略不计)共约4.4万人。广西根据电力工业部档──电水规[1997]526号,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档──桂政办发[1997]162号文,贵州根据电力工业部──电水规[1997]527号,下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办公室档──黔移办[1998]字第06号。桂162号、黔06号都是关于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分解分配的通知,据作为农村移民补偿依据的《通知》,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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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统计的两项人均值与各地距大坝远近相适应,高坝建在安龙县境内,西林距高坝最远(还包括隆林迁入的3,000移民)。广西的人均值低于贵州是因补偿价格不一样,如水田、旱地、经济林、用材林,广西(贵州)补偿价为每亩8,744(8,955)元、3,773(4,025)元、2,317(2,425)元、3,236(3,380)元。



农村移民补偿本应该是此类防洪蓄水电站的三大投资之一(移民、高坝、电网),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四县市农村移民补偿总额为99,151.53万元,即近10亿,占总投资十分之一,另外十分之九即90亿就是拉电网、修高坝……怎样使用?怎样分配?人均2.3万元(更确切地说是1.4万元)就淹掉你的家园,淹掉你赖以维生的田地,淹掉你的祖业,淹掉了你的职业,淹掉你的技能,不仅淹掉这一代,甚至把子孙一代也淹掉。

尽管如此,农民的欲望低,只要中央级、省级等各级政府有“淹没补偿价格”之类(即使补偿价格低),在猪肉价格还是每斤3元时的九十年代中后期搬迁时就能如数发放,每人2.3万或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1.4万,就不会发生如下我将叙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