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铉济贫,专利他人
徐铉,原来在南唐任职,官至吏部尚书。后来归于宋,为散骑常侍。
徐铉买了一处房子,住了一年后,然后发现老房主的家境很穷。徐铉便问他:“难道是卖给我的房子太便宜了,造成你家现在的困境吗?”对方未作回答。
徐铉心想:不管是不是我的原因,我今天看到了他们的穷困,我就应该帮助他们。于是,他便把自己写碑文所得的几千钱,都送给那位老房主。房主不要,徐铉便让人千方百计的去求说,终于把这笔钱交给了他。
那位老房主激动的说:“买家这样对待卖家,专门为别人着想,这样的好人难得呀!”
二、巧理贪污案
明朝人杨承芳,在做刑部长官时,有几个管粮仓的官吏,因“贪污”了粮食,而被关进监狱。时间一长,他们把子女卖掉,也还不完所欠的粮食。
杨承芳可怜他们,但不知何故。正巧,这时有关部门给自己送来每月的俸禄,他发现自己的俸禄,多出了五斗粮食(以发粮当俸禄),别处也是如此,杨承芳这才明白了“粮食亏损”的原因。
他十分痛苦的讲:“作官的人,平时拿了正当的俸禄,如果不能尽职尽责,都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如果贪拿了额外的不该拿的钱物,就像吃了别人的子女一样,这怎么能心安理得呢?”
于是,杨承芳打算把这个情况,上奏给朝廷,各个官员因此都很害怕被查处(因为他们早就多收了粮食),都愿意退出每月多领的粮食(俸禄),这样就使管粮仓的几个官员的“亏粮之罪”,得到了赦免。
三、代友还债
王廷礼与陆某相识,陆某很穷,向人借了五十两银子,而陆某却在借条上写上王廷礼的名字。
不久,借主来索取欠款,王廷礼才知道此事。但他却说:“陆某很穷,急需用钱。他是我的朋友,我应该替他还这笔钱。”
于是,王廷礼便将妻子陪嫁的首饰拿出来,让来索取欠款的人带回去,以偿还陆某所欠之债。
四、不杀之德
宋代旧制规定,凡发配崖州(今属海南)的人,限数为三百人,多余的人,就把先到者推进海里。
南海太守向皇上奏告说:“对那些犯重罪的囚犯,之所以流放到远方去,是为了给他们一条生路。若把他们中的某些人推下海去,则等于把他们杀了。不如把先到的那些人,发配到内地,以彰扬皇上不杀的洪恩。
皇上听了,觉得有道理,便予批准。
五、贤相魏仁溥
周世宗(后周皇帝柴荣)性情暴躁,杀人残酷。
大臣魏仁溥(今河南汲县人,官至后周右仆射)有鉴于此,把获罪者的罪过,往往揽在自己头上,检讨自己管教不力。这样,十之七八,都被他救活了。
(以上均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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