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雷是山东益都县西山人氏,母亲双眼瞎了,可他事母至孝,家中虽然贫寒,但没有一天三餐不想方设法侍奉美味的。
一天,他将往外地办事,事先买了肉嘱咐妻子,让她做饽饽(北方面食的一种)给母亲吃。可他妻子平时最是忤逆不孝,切肉时,故意在其中夹杂了几只蟑螂,母亲闻出恶臭,无法下咽,于是没吃,把它藏起来等儿子回家再说。
杜小雷一归家,见着母亲忙问:“饽饽好吃吗?”母亲只摇头默不作声,然后拿出藏起的饽饽给他看。杜双手一掰,看到了肉馅中的蟑螂残骸,气得不行,进入卧室,打算痛揍其妻,又恐母亲听闻不妥,于是强按怒火,上榻寻思,妻子问他有啥事,他也不吱声。
妻子自知理亏,徬徨于床榻下不知所措,杜背过身去不睬她。许久,忽听得喘息有声,杜憋不住叱骂道:“还不睡,非得等我敲打一顿才行吗?”说罢,寂然一片,竟然得不到反应。
杜只好起床,点上烛火照明,却找不到妻子,不知何往,但见床下躺着一头气喘吁吁的猪,仔细一瞅,四足之中有两只是人脚,才恍然大悟,原来此猪是自己妻子所化。
邑宰听说此事,令人绑上牵了出去,游行四门示众,以警示来者。乡绅谈薇臣曾亲眼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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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某公,辛丑进士,能忆起自己的前身经历。曾说自己的前生是个士人,中年就死了,死后见到阴司冥王(即阎罗王)判案,上刀山下油锅,情景一如世间所传丝毫不差。阎罗殿东边的角落,设了几个架子,上头搭着羊、犬、牛、马……等动物之皮。
查生死簿的簿吏,依照簿册上善恶的记载呼唤名字,或生前曾作奸犯科,冥王判其罚作马;倘若不孝忤逆,那么阎罗王就判他下辈子罚作猪……。这些亡魂都是全裸的,殿中鬼卒听判后,就从架子上取皮替他披上,这些人立刻转生为牲畜类啦。
不一会儿轮到某公了,只听冥王宣判:“依法是应该罚作羊。”鬼卒立刻取下一张白羊皮来,披覆在他身上,并用力按捺几下,公就成了个不折不扣的羊儿啦。可此时簿吏接着又说公生前曾救过一个人,冥王再次检视簿籍仔细核对,说:“当羊免了,作恶虽多,可是能以这件善事补赎过来。”于是鬼卒又动手剥除公身上的那张羊皮皮革,可惜此刻革已黏体,压根儿移动不得,两鬼卒一看大事不妙,只得提起公之两臂,并合力按住公的胸部用力往起拔,其中之痛苦无法以言语形容。
羊皮虽然片片断裂开来,可一时总也没法立刻弄干净,如此经过一段时间,总算脱掉了,可是接近羊肩膀之处还黏点羊皮,面积大如巴掌。因此某公降生时,后背上有羊毛丛生,剪去后依然长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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