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所以子女就应该孝敬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做人的基本素养。
但是“孝”应该站在正统的理念上来讲的。如果谁抢了人家钱,以此给父母亲买了生日蛋糕,或者谁贪污了巨款从而让父母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就不能说是真正的孝。不但不是,反而说明父母教育的失败。但是目前有的人就是喜欢这样的儿女,到处夸夸其谈儿女的“孝顺”,绝然不提钱的来源;即使提,也是认为这是儿女的本事,还有父母还嫌弃儿女为什么没有这种本事。
古人讲“天地君亲师”,君自称天之子。现在大陆有些地方还保留这样的传统,结婚的时候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没有一拜高堂、二拜天地的。西方结婚是要到教堂的,希望他们的主做证婚。可见人对父母的孝不是无原则的,不是因为孝就可以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而是要分清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
人们常说为大家也是可以舍小家的,为了更多人的利益是可以放弃自身利益的。有时不是他愿意放弃自身利益的问题,而是被外界的不公或是其它的因素干扰和制约而身不由己。岳母刺字和大禹的三过家门而不入等等佳话无不是遵从这样的道理。如果人人考虑的问题的基点是以自家为中心的话,那么“大公无私”、“舍自为人”、“舍生取义”可就成了贬义词了。
实际上,一个敬天敬地之人是更懂得怎样孝顺和关爱父母的,只有卑鄙之人才会非要叫人在天地与父母两者不可兼得中去选择背信弃义、伤天害理。因此可以说只有顺应天理,敬天敬地之人才会获得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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