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涉及房产买卖的人:卖方、卖方的房屋销售经纪人、买方的经纪人、房贷经纪人,都希望能够尽快成交,因为唯有房屋成交后才能获取手续费或中介费,所以即使并非对买方有利他们仍会极力促成交易。
为了避免买到高价的房屋而后悔莫及,最好的方法就是雇请地产律师,虽然此种方式在城市并非标准的商业惯行,但这些专家收取固定费用且提供客观的建议,对于自身比较有保障。
美国许多州要求房地产律师起草买房合同,例如纽约州。而其他州,如新泽西州、加州,房地产代理商可以准备买房合同,这种合同是事先打印好的,由律师撰写,合同上留有空格,代理商填上购买价格和一些购买条件,只要不涉及法律问题,代理商还可以在合同后面添加一些附加页。如果涉及法律文件,例如所有权和责任问题,则必须由律师撰写。
买房如果只使用代理商事先预备的合同,则不需要聘请房地产律师。但是房地产代理商无法给予任何法律方面的建议。如果买房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一般来说,房地产代理商都会建议客人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
有时,房地产代理商忘记了他们并不是律师,而不合时宜的给他们的顾客法律建议。部分原因是买主或卖主不想额外付律师费,他们迫使代理商告诉他们一些答案。这种情况下,代理商只能给顾客一些以往的经验,但这种经验并不一定合理,法律上也并不一定靠得住。所以建议大家,为了长远考虑,如果在买方过程中需要律师的建议,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避免因小失大。(钟仁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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