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可有丧明之责
豫章太守顾劭(1),是雍(2)之子。劭在郡卒。雍盛集僚属自围棋,外启信(3)至,而无儿书,虽神气不变,而心了(4)其故,以爪掐掌(5),血流沾褥。宾客既散,方叹曰﹕“已无延陵(6)之高,岂可有丧明之责(7)!”于是豁情散哀(8),颜色自若。
【注释】
1. 顾劭:字孝则,三国吴郡人。年二十七,出任豫章太守,有良好的政绩,在五年郡,卒于郡所。
2.雍:顾雍,字原叹,三国吴郡人。出身江南士族,有才干,曾任吴丞相十九年,朝野归服。《三国志.吴志》有传。
3.信,指送信的人。
4.了:明白。
5.以爪掐掌:用指甲刺入掌心。
6.延陵,指春秋时吴公子季札,又称延陵季子。是个明礼的人,她的长子去世,能依礼加以安葬。事见《礼记.檀弓下》。
7.丧明之责:春秋时孔子弟子子夏因儿子去世,把眼睛哭瞎了,受到同学曾子的责备。事见《礼记.檀弓上》。丧明,比喻丧子。
8.豁情散哀:舒展情怀,排遣悲哀。
广陵散绝矣
嵇中散(1)临刑东市(2),神气不变。索(3)琴弹之,奏〈广陵散〉(4)。曲终,曰﹕“袁孝尼(5)尝请学此散,吾靳(6)固不与,广陵散于今绝矣!”太学生三千人上书,请以为师,不许。文王(7)亦寻(8)悔焉。
【注释】
1.嵇中散:三国时嵇康,字叔夜,三国魏谯郡(今安徽省亳县)人。博学有奇才,不与世俗同流。官至中散大夫,故世称“嵇中散”。好老、庄之学,擅四言诗。与山涛﹑阮籍等人为友,世称“竹林七贤”。后为司马昭所害死。
2.东市:汉时长安道东西均有市场,处决犯人都在东市,后世遂用以称刑场。
3.索:索取、讨取。
4.广陵散:古琴曲名。此琴曲于嵇康死后,便成绝响。后因称绝学或事成绝响为广陵散。
5.袁孝尼:即袁准。
6.靳:吝惜。
7.文王:即晋文帝司马昭。
8.寻:随即,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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