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18日讯】(纽约讯)对于考虑在美国开设公司、获得长期商务签证的人士来说,可能首先想到的是贸易E1签证、投资E2签证。这类签证由海外领事馆核批。审批所需时间很长,而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考察严格。要达到要求,申请者应该来自一个和美国有投资和贸易协定的国家。另外,因为涉及到在美国进行商务活动,申请者应该了解美国商务模式。
在这里,我们介绍另外一类签证:跨国公司调派人员签证L-1A和L-1B类别。L签证的优点很多:对于申请者是全职还是兼职、付多少工资、是临时还是长期的、是由海外还是由美国发给工资等情况都没有具体的要求。
如果一个外国人在过去的3年中有1年被美国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或下属公司连续聘用,他或她就有资格申请L签证。另外,申请人的海外公司可以在美国组建一个本土公司,这样使申请人有资格来美。这是外国公司在美国开拓商务,并向美国派驻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方式之一。
◆跨国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L-1A)
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指导公司的营运策略,有一定决定权,并从公司董事会或公司最高决策层接受指令。
经理的职责涉及管理监督某个部门,指导监督下属主管人员工作。经理有权利雇用或解雇员工,并对每天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技术人员 (L-1B)
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服务、设备和技术有专业知识。L-1B签证不要求跨国公司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有任何教育背景或学位。
L-1B签证受益人必须对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特殊专门技术知识,而且这种专门技术知识在美国无法获得。
◆L-1A签证的优势
持L-1A签证的经理或主管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直接按第一优先类别申请绿卡。通过设立美分公司取得L-1A签证者,签证有效期将满时,可以申请延长L-1A签证期限。还有第一优先类不需要通过劳工证申请便可直接递交I-140移民申请。
但持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则必须通过劳工部认证的劳工纸申请,在劳工纸获得批准后再递交I- 140申请。
就L签证而言,虽然是非移民类别,但是允许申请者有移民倾向。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