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环境保护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宗教等方方面面。它覆盖广泛,从自然界到人类,从物质到精神;它还涉及到整个人类从古到未来的每一代人、每一个人。因此环境保护被看成是一个巨大的工程。然而,环境破坏是人造成的,它是人类社会未曾有过的一种怪现象。人们已经看到了环境破坏对自身生存造成的危害,纷纷采取措施保护环境。然而,充满“无神论”思想的人们,常常只看到物质环境受到破坏的表象,认识到人类的现代生活方式是造成环境破坏的原因,却看不到也不承认人被“无神论”污染的精神才是环境破坏的根源。人类试图用科学和法律的手段来保护物质环境和约束人的行为,从而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然而,几十年的环境保护的结果已经显示这种方法的无力。要想根治环境破坏,人类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
环境与环境破坏
要保护环境,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我们需要保护什么,人类应该如何做去保护这个环境。
我们首先看一下什么是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是这么定义的:“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分析这里对环境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指的环境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而环境破坏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人对自然的过分改造。另外,上述对环境的定义不够全面,因为在这里没有包括人类。而事实上人类是最不可忽视的环境要素。
那么什么是环境呢?我们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这个空间就是环境。这个空间是有结构的,它是由“物”和“理”两种物质构成的。 “物”就是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些有形的和无形的、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物体,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质”。这些物质根据不同的特性构成了许许多多的空间,如:人类、动物、植物、空气、水等各自成为一个空间。而这些空间内部的物质又根据不同的特性构成了许许多多的空间,如:动物这个空间可分成猫科、猴科、犬科等等;人类这个空间可分成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男人、女人等等。如此往下分下去,可以分出无数个空间,直到每一个个体。如:一个人、一个动物、一颗树、甚至一个细菌等等都各自成为一个空间。这些大小不同的空间纵横交错、搀杂在一起就构成了我们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这个“物质”空间,也就是我们过去通常所说的环境。
这些空间是既有间隔又有联系的,它们间的关系就是上面所说的“理”。这个“理”现代科学称之为“自然规律”,但是当涉及到人的时候,它就不叫自然规律了,而被称为“道德规范”。每一个空间内部都有其固有的“理”存在,空间与空间之间也都有其固有的“理”存在,它们都是不能够混用的。我们常谈到的“生态平衡”就是指这个“理”中的极小的一部分。其实保护这个“理”在环境保护中是极其重要的,和保护那些物质环境是同等重要。
不包括人工改造的空间我们这里把它叫做“天然空间”。如果“天然空间”里的所有的空间都按照自己应该遵守的“理”而有序地行事的话,是没有环境破坏这种现象的。在这里人类这个环境要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人类才有能力背“理”而行。为了便于分析,我把这个空间分为两大块:一个是人类的空间,简称人类;一个是人类以外的所有空间的总和,简称自然界。环境破坏就是这个空间的紊乱度增加了。而环境保护就是把这个空间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当然,现在所说的环境保护已经不是这个概念了。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环境复元”,意思就是把现在这个受到破坏的环境恢复到“天然空间”那样的状态。(待续)
--摘编自正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