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勤公陈鹏年,在担任江宁知府时,清廉之声,就远为传播。百姓们都很尊敬他。
当时的总督,名叫阿山。阿山想增收地丁银,再将银耗损充为公费,陈鹏年坚决反对这一举措,因此便得罪了阿山。
阿山总督,找碴报复,说陈鹏年曾驱逐娼妓,在妓院旧址建亭,并在亭内,对百姓讲演皇上的圣谕,诬告他:这样做,是犯了“大不敬罪”。陈鹏年因此被判处了死刑。
大家都为陈鹏年暗暗叫屈。但是,陈鹏年却不辩不鸣。
有一天,康熙帝问李光地:“阿山这个人怎么样?”李光地回答道:“臣曾经和阿山同僚共事,知道他廉能,而且敢于任事。他失去民心的,唯有参奏陈鹏年一事而已。”
康熙帝听了,大吃一惊。说:“最重要的就是民心!失去民心这还得了?陈鹏年一案,实情是怎样的?”……康熙帝得知实情后,很快便颁旨:赦免了陈鹏年,并召他进京任用。
正是:
五湖四海一家亲,
江山洵美赖民心。
岂有民心遭损害,
何来家国得安宁?
(事据清代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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