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5日讯】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温家宝总理
您们好!
我是上海市长宁区锋利工具厂2000年12月份的退休工人(女),现在56岁,原住上海市长宁区北新径镇西大街156弄56号祖传私房。我在上海 《解放日报》上看到温总理,在今年3月23日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今天我向你们检举揭发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特别是韩正市长领导的上海市政府,长期以来在土地出让、房屋拆迁以及信访工作中的腐败,给包括我家在内的无数的上海市民家庭,所带来的浩劫与灾难。
以我家为例:
2001年2月9日,上海市市长韩正签署了《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论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该办法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共同制定的。《试行办法》规定,凡按本办法规定经认定的试点地块可适用以下政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经认定的试点地块的立项、规划、用地、拆迁审批等手续均委托各区有关部门办理。
2001年11月28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文件(沪房地资安(2001)659号) ——《关于认定长宁区159、201街坊为新一轮旧区改造函》,明确我家的居住地为201街坊(北大街):西大街以东,北翟路以南,蒲松北路17弄、25弄(天民制冷服务部)以西,天山西路以北地区,为房屋拆迁中鼓励居民回原地安置,开发商享受土地出让金为零,减免拆除公房补助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费、减免或免收人防设施接建费等优惠政策的地区。
2002年12月11日,由上海中房房屋拆迁公司发出《告居民书》由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拆迁改造,具体拆迁工作由中房房屋拆迁公司实施。在《试行办法》实施之后,以陈良宇、韩正、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现任上海市人大主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等人的策划下,上海至少有600幅土地给予房产公司免土地出让金,但向全市人民隐瞒了鼓励居民回原地安置的前提条件,禁止所有被拆迁居民回原地安置,偷逃本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9000亿元以上……
经本人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之后,2005年6月22日经长宁区法院在民事调解书(2005)长民(行)初字第2号《民事调解书》,宣布上海茗嘉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家签署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但该公司已经强行将我家房屋全部拆除。
本人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到当地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推托信息不存在。关于我家原住上海市长宁区北新径镇西大街156弄56号祖传私房的土地,系本人父亲忻元发(已故)在北新径镇西大街190号土地上开设兴斋豆制品工场 (私营),土地面积1.21亩。上海长宁区政府一会推托信息在档案馆,但档案馆又推托,依据《档案法》不公开。
本人多次向上海市长宁区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本人的起诉状当人民来信,不是依法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而是以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的名义将我的起诉状退回。我认为依据宪法,人民法院是我国惟一的审判机关。依据《诉讼法》,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之后,应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受理该案的书面裁定。如不受理,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诉法院上诉。人民法院不受理案件,将法院当作政府信访办公室,这是上海市政府的一大发明。所以现在上海几乎是信“访”不信“法”。人们相信到北京上访,而不相信到法院诉讼。这就是今天为何一批批上海老百姓前仆后继到北京上访的原因?这就是长期以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写信给国务院土地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检举揭发上海市市长韩正等人在土地问题上的违法行为,国土部将我的信转到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处理,而该局又书面回复称:涉及领导问题的信不受理,我写信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问我的信应该由哪个部门受理?俞正声就不回信……
温家宝总理在3月23目的讲话中指出,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获取利益的案件。要进-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积极作用,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对各类媒体反映有价值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
但我家的房屋被非法强制拆迁已达8年了,至今没有人来面对解决问题。
今天我在百般无奈中,再次向您们写检举信,并在网络上公开,不知何时能解决我们这一普通上海市民的私有房被拆问题?在这一拆迁案中所暴露中共上海市委市府主要负责人韩正的问题,何时在公开媒体中予以回应?
此致
祝您们二位身体健康
上海市民 忻菊珍
201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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