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专访
台湾若与中国签署ECFA,在WTO架构下,是否必须于十年内开放九成以上产品,近来引发论战。长期研究WTO规范的台湾海洋大学法研所助理教授洪思竹,特别出示WTO官方指南,强调WTO确实有十年内要开放九十%以上的解释,而且“质”与“量”都要达到,“形式上的九十%还不够”。他认为,就算分十年开放也是巨大冲击,台湾社会面貌将会改观。
就算分十年开放也是巨大冲击
洪思竹说明,WTO的规范很复杂,就像有好多层楼,除了基本条文之外,还会就争端解决及各种案例进行释义,“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WTO前身 )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由贸易协定必须将“绝大部分贸易”(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 )纳入;至于开放的“合理期间”,WTO相关释义指出“仅可在例外情况超过十年”(should exceed 10 years only in exceptional cases )。
另外,WTO法律处出版的官方指南“Guide to GATT Law and Practice”进一步解释,所谓“绝大部分贸易”,必须达到接近实质全面性开放,而且不只是“量”(quantitative ),“质”(qualitative )也要真的开放,只是形式上开放九十%还不够(even if it were established to be 90%, was not considered to be the only factor to be taken into account )。
他指出,WTO这样解释,就是怕会员国钻法律漏洞,举例而言,如果有一百种产品,虽然开放九十种,表面上开放九十%,但开放的都不是主要商品,九十种商品只占贸易额两成,这样就不符合“绝大部分贸易”的精神。
“就算分十年开放也是巨大冲击!”洪思竹说,因为“绝大部分贸易”的精神,包括服务及货物,目前劳工虽然不等同于服务,但“要钻法律漏洞很容易”,如果中国服务业过来,两边人员流动频繁,整个台湾的社会形貌将会改观。
洪思竹认为,如果台湾与中国“绝大部分贸易”开放,国内劳工及农业还不是受冲击最大的,中国农产品进来,农民的产品会卖得比较不好,但政府可以补助,还可以不改变社会形貌,“人的移动”所带来的大冲击,届时是整个社会大交换,生活中看不到的都会慢慢改变。
至于两岸洽签ECFA,可否不遵循上述WTO规范?洪思竹表示,WTO规范包括条文、判例及解释等,是有约束力的WTO整体架构,会员国必须遵守,而且相关解释过去也没有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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