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品均台北26日电)春暖花开正是旅游之际,但据消基会调查,台湾55家旅馆、民宿中,有56%业者超收定金,64%业者取消订房的退费比例不符合定型化契约,吁消费者注意自身权益。
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针对台湾国内55家观光旅馆、旅馆及民宿进行住房定金、取消订房违约金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6%业者超收定金,64%业者取消订房的退费比例不符合定型化契约。
消基会指出,由观光局研拟的“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民宿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已于 1月正式上路,业者收取定金与违约金比例应依范本规定施行。
消基会表示,“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明定,业者收受消费者订房定金,最高不得超过约定首日房价的30%,然而,有31家业者不符合规定,其中,四季星空馆民宿甚至要求支付全额房价做为定金,甚不合理。
另外,取消订房支付违约金的部分,消基会表示,依规定,业者应扣取“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而非以“房价”作为收取违约金的标准,而有些业者仅在消费者订房时要求提供一组信用卡资料作为保证,若消费者入住前取消订房才产生费用,业者会再提供刷卡单及需缴付金额给客人填写。
对此,消基会指出,在上述情况下,就会发生消费者在不需支付定金且在入住前取消订房的情况下,还需另外支付以房价作为标准的违约金。
根据“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消费者若要解约,离预定住宿日14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10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10到13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70%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7到9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50%已付定金。
此外,离预定住宿日4到6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40% 已付定金;离预定住宿日2到3天前,可要求业者退还30%已付定金;就算是离预定住宿日只剩1天前,还是可以要求业者退还20%已付定金。
消基会表示,消费者若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入住时,有权要求业者退还全额定金。
此外,消基会呼吁,业者应确实履行“个别旅客直接订房定型化契约范本”,主管机关应尽速订定相关罚则,让此范本具有强制执行效果,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