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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锦义/新竹报导〕台北市苏姓男子97年间在新竹县竹北市买房,并花百万元装潢,不过还没入住就因楼上住户没公德心,把卫生棉、垃圾丢入马桶,造成公共污水管阻塞,粪水溢流充满1楼屋内,苏某认为管委会未尽管理之责提告,经新竹地方法院审理认为管委会有过失,判赔53万多元。
管委会决议将上诉
管委会邱小姐说,管委会已决议继续上诉,对于裁判内容她个人不愿多表示意见,只希望大楼住户发挥公德心,勿将异物丢入马桶。而同栋住户李小姐则说,苏宅装潢后房子没人住,私人空间出问题,若由管委会负责,等于转嫁到其他住户身上,她无法接受。
住户丢异物 阻塞管线
苏姓男子告诉法官,他每月缴2000多元管理费,但因管委会疏于维护、管理公共管线,造成粪水在97年12月间,从他家的马桶溢出,由于他平日未居住在新竹,等发现时,室内装潢已大半浸泡在粪水中,臭味四溢,装潢严重受损,管委会难辞其咎。
管委会声称大楼是新建,并非老旧社区,平时已委托专业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对于污水管线内被丢入卫生棉等异物而发生阻塞的概率,超出管委会可预料范围,同时原告未久住,对于自己专有部分未妥善管理,导致损害发生并扩大,若有损害赔偿,也有过失相抵。
未长期居住 仍有效
法官认为,住户因出国或工作未居住在自宅属常态,不能以此要求屋主善尽注意义务,同时依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法定职务范围,包含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修缮等事项,杂物阻塞在公共污水管线中,被告仍有修缮、维护义务,而原告财物的确是因公共管线阻塞回流造成损失,所以判原告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