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太太说:我买了一栋房,当时没有请教房屋专家。自2009年春以来发现房屋楼梯有裂痕。卖房人曾经说这楼板不平衡,它是1974年建的。那么我可以上诉控告买主吗?
专家对此如下回答:
买卖房有法律保障
理论上讲,法律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可以要求卖主退回一部分房款,或者取消购房合同—- 发现房屋存在很多隐藏的大瑕疵。
另外,如果由于买者的疏忽,未发现房屋明显的瑕疵,也可向法庭申述。
当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向买方陈述房屋存在的缺陷,买方可向法庭申诉,要求赔偿。
注意房屋地基
法官讲述一案例:买房者何先生最近收到卖房者博德夫妇1万元的赔款。原因是:何先生买的房的地下车库墙有裂缝并渗水。尽管他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头,而且3次看房,其中一次还带了他的同事来检查。但他疏忽了检查房屋的地基,因而打官司。
*瑕疵是否在买房前存在
法官断案前,首先要证实地基的裂缝是否在合同前就存在,甚至很多年,而且是非补不可。另外,他考虑这是明显的瑕疵,而非隐藏的;再者,何先生是专业人员;还有,卖房者博德夫妇曾经提过,地下室下大雨时,有轻微的漏水。因而,法官做了以上判决。
房龄70年的住房
如果房龄超过70年,一定要检查地基,和其他的结构。
总之,买房子是一件大事,一定要详细考查,尽量周全,努力做到买房后,没有大的遗憾,否则,打官司也是伤脑筋的事情。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