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
———2008年11月6日———
溥天之下均为党的刊物,不可能让我在上面发文。我的头又开始痛了,困倦袭击着大脑,我的全身在出汗,我对审判长点点头,表示完全接受他的建议。
审判长问:“被告,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答:“在看守所里我被迫染上疖病,已经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但是却一直得不到医治,我想他们是在等待我的死亡。”审判长不紧不慢地回答:“我们都对看守所的情况很了解,你说的情况在中国的看守所里根本就不会存在,你严重地扰乱了基本的事实依据,你这么样说是为了博得大家的同情,其实,被告,我可以告诉你,这一次犯罪经历对你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叫你亲身体会了中国看守所制度的优秀,你不是要了解中国人权状况吗,这是一次对你非常必要的深刻教训。”我被气得直喘粗气,我已经深刻体会了看守所的残酷,现在是体会法院的残酷,将来还有不知道多少坎坷等着我。
下面是法庭控辩双方对我的量刑尺度的辩论时间,由于受到了药物刺激的作用,我只感到大脑一阵阵发胀,故其中很多的细节回忆不出来了。
女检察官说:被告人在网路上散步违法言论,其效果明显超过一般媒体的作用,并且受到影响的是一个很广泛的人群,连被告这种水准的人都能上网,那么年轻人更容易受到错误舆论的影响,这种影响比那些有固定读者群的方式更加危险,所以,本院认定被告的煽动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援助律师说:他本人也到这个网站体验过,这是一个需要使用翻墙软体才能进入的网站,不是所有上网的人都做得到的,登陆和参与这个论坛的人数很少,主要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在一起讨论问题,这种情况同一般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煽动行为存在区别,所以他认为被告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一个不确定的状态。
女检察官继续发表公诉意见:因为互联网是一个宣传效果非常强大的媒体,它可能造成的效果是一个累加的效应,可能有非常大量的人群看过被告写的帖子,这样我们就不能判定他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小,被告这种行为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即使有很小的扩散都会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效果。
在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关键时刻,看不到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而一切和风细雨的集体说谎,这明明就是阶级利益对人的草菅人命。共产党一家掌握了所有立法、司法的大权,在辩论中放弃了案子主角的参与,公诉人那种强烈的敌我态度令人气愤,我知道那只是她从事的一项工作,但是我不能原谅她做出这么不合法理的控诉,我本身不是一个罪恶滔天的阶级敌人,怎么就唤起了她那刻骨铭心的复仇感呢。这个罪名的设置本身就是一个荒唐意识形态对中国人的无端构陷,面对这种政治意识的罪名,任何一个有基本法律常识的人都无所适从,更不可能把罪行的处理进行具化和细化。
我这个旁观者还在感叹审判的离奇,审判长已经决定流程告一段落,最后问我:“被告,论坛上的预备役会员是个什么级别?”
我回答:“我一注册就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审判长继续问:“像电脑游戏的初始级别吗?”
我回答:“是的。”
我听懂了:我的写作与异议作家的有所区别,我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线民,与我一样的线民实在太多,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我,我的社会地位低,煽动的效果当然就小。
现在进入最后的陈述阶段,审判长允许我再次发言:“中国应当进入一个多元的时代,我解放了自己的思想,与时俱进地超越了某个限制,这次经历让我思考了很多,通过对我的审判应当引起人民对历史的反思…”
审判长打断了我的话:“好了,你不要再往下说了,留到将来的政治舞台上用吧!”
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被告人退庭,法警立刻推着我向外走。母亲在身后喊我,那个法警不许我答话,我没回头径直往前走。
这时候,审判长对法警说:“谁在外面喧哗,法警去看一下,把名字都给我记下来!”一个法警在门口嚷:“都完事了还进来干嘛!”
走出法庭,北方的寒风凛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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