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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参法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宜君台北23日电)工程会今天针对促参法部分条文修下草案召开公听会;有关履约争议处理规定主办机关成立协调委员会条文,律师公会建议明文规定调委会的运作机制和协调效力,以缩短处理时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促参筹备处表示,“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这次修法有6大重点,包括公共建设增列行政办公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出资或捐助民间机构的规范对象增列接受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等。
其它增订条文包括:主管机关应设重大公共建设计划规划内容审核委员会;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方式,增加政府长期购买民间机构公共服务模式(PFI模式);促参履约争议处理由主管机关设置申诉审议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并符合一定之要件者,民间机构提付仲裁,机关不得拒绝;以及民间机构得将依投资契约取得之营运资产设备办理信托。
公听会就修法的28条条文逐条讨论,听取来自律师公会、营造公会、都市计划技师公会、保险公会等80多位产、官界代表的意见。
针对履约争议处理中明文规定主办机关成立协调委员会,律师公会代表表示,为了有效缩减争议处理时程,应明定协调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和协调效力。
商业总会代表指出,这次修法方向可有效提升促参的推动成效,并解决现行的执行疑义。
台湾人寿公司代表建议,适度提高政府出资或捐助的民间机构比例。
至于引入国外行之有年的PFI模式部分,由于具高度专业性,与会代表建议,由主管机关订定明确的审议程序及评估准则,供主办机关参照。
工程会表示,除了今天公听会的建言,外界若对修正条文有其它建议,可在12月10日前提供书面意见,工程会将逐一回复。